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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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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6)1062**创新天地部分区域整体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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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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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曹先生、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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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4-****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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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描述 |
**创新天地部分区域整体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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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安排 |
出租方联系人:张老师、安老师,电话:024-****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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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所有(出租)方 | |||||||||||||||||||||||
| 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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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6)1062**创新天地部分区域整体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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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区 |
**省 / **市 /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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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价格(租金) |
3301.7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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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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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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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日 |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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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2472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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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上打租。合同期内每12个月计为一个付款周期。承租方须于每个付款周期前15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付款周期租金,****银行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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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租赁情况 |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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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平及附属设施 |
精装修,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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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调整方式 |
采用固定租金模式,合同期内每年租金及三年总租金合计以成交价为准。租赁期内租金不作递增调整。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含增值税的租金总额不变,增值税税额按新税率依法调整,出租方应及时向承租方出具调整后的租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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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
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出租方账户信息:开户名:沈****公司;开户行:中国****营业部;账号:294****2124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且承租方已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完成场地交还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扣除应抵扣款项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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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能源费用(水、电、供暖、网络等),按表计量或按收费单位要求支付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对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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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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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
**市**区全运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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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为提升用户体验、实现经营目标进行的装修改造、功能升级(如商业美陈、智慧系统升级等),所有改造方案需提前15日报出租方备案,涉及结构或重**全的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等审批要求,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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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出租底价 |
3301.72万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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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处房产目前有部分房间为在使用状态,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租户,原租户会在出租方收到结果通知书30之内,承租方与原租户签署变更或补充协议。
2、若未来租赁标的内有省、****机关单位入驻,承租方须严格执行入驻单位隶属财政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不得擅自调整。 3、与上****机关单位若要求与产权单位直接签约,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退还对应意向入驻区域,产权方向承租方退还意向入驻区域租金(按项目实际成交价均价计算)。 4、租赁期内,若创新天地“本次租赁区域”外出现其他闲置区域,承租方须无条件承接租赁(按项目实际成交价均价计算)。 5、若创新天地需承办省、****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会议及相关公务活动,承租方须全力配合,优先提供场地,同步做好服务,沿用原有费用标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6、意向承租方具备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运营初期资金的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不少于年度租金总额50%的资金证明文件。 7、本次出租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存在抵押,****银行****公司**市华山支行,抵押金额1800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7日到2031年12月16日止。 6、本项目征集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征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意向承租方请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咨询电话024-****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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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条件 |
详见征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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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详见征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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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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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3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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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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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形式 |
钱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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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承租方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阳光****公司交纳服务费,未按时交纳的**阳光****公司有权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阳光****公司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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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未接受公告出租条件及要求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承租;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综合评议程序的; (4)在综合评议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综合评议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2、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承租方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阳光****公司交纳服务费,未按时交纳的**阳光****公司有权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阳光****公司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手续;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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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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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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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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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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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元) |
****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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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元)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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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起始价报价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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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秒)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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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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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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