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四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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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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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四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2-0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开发区人工河路15-8号非标门车间1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298(元)

评审总得分:83.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服务类

名称:葫芦****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C****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媛媛、朱春荣、郭晶、王敏(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以及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相关规定收取。 支付形式: 现金或转账支票 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成交****公司缴纳招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2,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0429-****3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住建委 污泥处置 招标文件2.3.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

1.中小企业声明函:fba4f6064f34f14c621f05f1f****798.png

2.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声明函.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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