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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格林车辆清洗站(个体工商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5MAEKQD0R9G | 建设单位法人:林玉娟 |
| 夏晓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街(****院内) |
| **县格林车辆清洗站(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0-洗车场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19-O8219-其他清洁服务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6.482500 纬度: 47.287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20 |
| 明环审【2025】9号〔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县格林车辆清洗站(个体工商户) |
| ****1225MAEKQD0R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县格林车辆清洗站(个体工商户) |
| ****1225MAEKQD0R9G | 验收监测单位:黑龙****公司****公司 |
| ****0109MACNKPLHX1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2025-11-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7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蒸洗柴油罐车500辆,蒸洗汽油罐车500辆,蒸洗乙醇罐车500辆,蒸洗原油罐车500辆(柴油、汽油及原油罐车均为外来车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蒸洗柴油罐车500辆,蒸洗汽油罐车500辆,蒸洗乙醇罐车500辆,蒸洗原油罐车500辆(柴油、汽油及原油罐车均为外来车辆)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罐车清洗采用蒸汽清洗方式进行,通过高温蒸汽蒸煮带走罐车中残留的油品、乙醇等残留物。本项目不涉及罐外清洗,仅为罐内蒸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罐车清洗采用蒸汽清洗方式进行,通过高温蒸汽蒸煮带走罐车中残留的油品、乙醇等残留物。本项目不涉及罐外清洗,仅为罐内蒸洗。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罐车清洗废水依托********处理厂进行预处理,罐车清洗废水经103m隔油池处理后,通过厂区自建地下管线排入****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要严格按照“双标准取严值”管控,处理后同时要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蒸洗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冷凝器+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为90%)+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蒸洗设备必须采取全封闭措施。 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暂存点要做好防渗处理,并设立相应警示标志。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厂内危险废弃物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要加强对度弃物的收集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指定地点。 环境风险和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风险篇章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控制措施,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演练,厂区要储备充足的事故防范应急物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罐车清洗废水依托********处理厂进行预处理,罐车清洗废水经103m隔油池处理后,通过厂区自建地下管线排入****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要严格按照“双标准取严值”管控,处理后同时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蒸洗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冷凝器+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蒸洗设备采取全封闭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暂存点采取防渗处理,并设立相应警示标志。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厂内危险废弃物暂存点,定期交由**京****公司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加强对度弃物的收集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指定地点。 严格落实报告表风险篇章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控制措施,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演练,厂区储备充足的事故防范应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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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污水处理站 |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罐车清洗废水进入10m3隔油池处理后,通过厂区自建地下管线排入****污水处理站,按 “双标准取严值” 管控,处理同时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城镇南北两条自然沟最后全部排入先锋沟汇至明青截流沟排至王花泡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范围为7.2-7.3;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2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10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9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0.92mg/L;石油类、动植物油未检出;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日均浓度为135mg/L。 以上监测结果同时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城镇南北两条自然沟最后全部排入先锋沟汇至明青截流沟排至王花泡。 |
| 1 | 集气装置+冷凝器+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本项目蒸洗设备废气经“集气装置+冷凝器+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污染因子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蒸洗设备采取全封闭措施,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废气污染因子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要求 | (1)验收监测期间,DA001车间排气筒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39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038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0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表A.1标准。 |
| 1 | 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类,通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1.9-53.2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2.3-43.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废暂存点要做好防渗处理,并设立相应警示标志。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厂内危险废弃物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要加强对度弃物的收集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指定地点。 |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弃物暂存点,定期交由**京****公司拉运处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定期更换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每月更换一次,更换后暂存于厂内危险废弃物暂存点,定期交由**京****公司拉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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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