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土保持条例》、《**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26年1月22日在**主持召开了年产1万吨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5000吨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粉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施工单位******公司、设计单位******公司、监理单位**科正****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司,以及特邀专家。会议前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现场情况;会议中对各项措施布设合理性及统计实际工程量与水保报告进行对比讨论,经讨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量均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各单位代表及专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听取了施工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实际情况的汇报,并形成了验收意见。通过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目前本项目已建设完毕,各项措施布设完成未发现水土流失事件,未对周边市政道路及第三人产生影响,对工程运行及管理无影响。后续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联系人:徐林铭 电话:132****3049
邮箱:****@qq.com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