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对象
根据**中烟产品开发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品滤棒样品,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自愿参加,响应内容以征集人的要求为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费用、差旅费等)均由设计打样响应人自行承担。
2.资质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响应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2.1.2响应人须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滤嘴棒加工)、具有合法的生产场地。(证明材料:有效的专卖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1.3响应人须具有设计、样品制备和批量生产供货能力。(证明材料:相关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所投标类似产品委托检测报告为准)
2.1.4响应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或符合前述要求的承诺书)
2.2财务要求
2.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或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具备****事务所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信誉要求
2.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征集通知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打样征集;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打样征集;中选后不发生转包、违法/违规分包行为。
2.3.2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征集报名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2.3.3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打样征集,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打样征集,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项目的响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2.4.2未在征集人或者征集人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名单内。
2.4.3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供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4提供材料有虚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经审核不具备以上任一资质要求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响应资格,视为无效响应。
3.设计需求
3.1材料类别:滤棒。
3.2设计需求:开展细支“叶子形”空管复合滤棒设计打样。长度120mm,一切四,7mm叶形空管(唇端)+23mm醋纤滤棒(烟丝端),三乙酸甘油酯增塑剂,叶形空管端面形状以征集人要求为准。材质工艺设计应满足滤棒许可物质名录、质量安全技术要求和上机适用性要求。其它设计需求有意向的请与联系人联系。
3.3成本控制价:≤420元/万支(不含丝束和增值税价);
3.4跟踪服务:响应人需根据征集人需求,在试验过程中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踪记录,并做好后期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直至产品定型投产。
4.知识产权要求
4.1响应人提供设计打样服务,并根据征集人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和样品。响应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设计为原创设计,方案涉及的设计元素应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若征集人因响应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等而涉入任何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争议”),响应人应负责侵权争议的解决,保障征集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谈判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赔偿金额及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等费用;同时响应人应承担由此给征集人带来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4.2在产品研发期间,响应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样品,不得挪作他用。如因响应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后续研发活动,且影响征集人整个研发进程或评审结论的,相关响应人所提交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可以对其自行处置。
4.3通过专业评审、评审定型及中选后的方案相关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需按征集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设计方案或样品及其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报名及样品提交
5.1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且符合要求的响应人,在提交新材料设计样品的同时进行报名(不再单独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包含征集资质要求和知识产权要求所有条目的书面承诺书(非制式,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初次详细报价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提交资质要求的书面承诺书不代表通过资质审核,具体资质审核以后续审核为准。
5.2样品提交
5.2.1样品要求:提交实物样品,并提供加盖响应人技术部门公章的检测报告。
5.2.2样品数量:1盒(0.8万支)
5.2.3提交时间:2026年3月12日17时前按照征集通知要求将实物样品及报名材料提交至联系方式中的地址,逾期未提交者视同自动放弃;实物样品提交需响应人签字确认。
6.初步审核
征集人对响应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书面承诺书、初次详细报价单、样品(方案))、是否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进行审核,若发现响应人不符合要求,则视为无效报名并通知响应人,该响应人不再进入后续资质审核及样品评审,且实物样品不再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设计打样费用等)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初步审核通过后,进入样品实物评审。
7.样品评审
评审主要包括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等重点环节;评审全部采用盲评盲选方式,评委通过投票或打分等方式对参评样品依照《产品开发管理程序》中规定的烟用新材料设计及评审条款进行评审。对于通过评审的样品,征集人以结果公示形式通知相应响应人;未通过评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8.其它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或详细要求以征集人后期发布的文件要求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通知在****外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地 址:**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科技园)
联 系 人:纪先生、万先生
联系电话:0371-****1026/****1075
如有其它疑问,可随时与以上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