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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聚氰胺饰面板制造项目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其他人造板制造业, 建筑面积4400m2 ,位于**县中张镇石村泾云路东,主要建设1条三聚氰胺饰面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5万张三聚氰胺饰面板,本次对三聚氰胺饰面板制造项目建成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剩余9条三聚氰胺饰面板生产线本次暂未建成,待建成后另行验收。验收监测期间,相关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建设地点:**省**市**县中张镇石村泾云路东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倩
联系电话:185****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