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太阳能镜及夹胶安全玻璃生产、仓储项目 | **东戴河新区创业大街北段15号 | **** | **市****公司 | 该项目租用位于**东戴河新区创业大街北段15号的******公司现有厂区及设施,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建设3 条夹胶玻璃生产线、 2 条太阳能镜生产线,年产太阳能镜 100 万平方米、夹胶玻璃 200 万平方米项目。 | 生活废水进入防渗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县****公司****处理厂)处理;太阳能镜间接冷却排水、夹胶玻璃循环冷却排水定期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县****公司****处理厂)处理。 全封闭淋漆间废气与夹胶玻璃生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m 高的排气筒排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PVB胶片、废玻璃料及不合格产品分别由对应厂家回收处理,沉淀池沉渣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漆渣分类收集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无 |
附件1:《关于太阳能镜及夹胶安全玻璃生产、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意见》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