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水库工程
建设性质:**
工程地点:**省****县
工程选址:清泉水库工程位于柴达木盆地东**的**县境内。坝址位于**省海西州**县巴隆乡宜克光河、清泉村上游8km处,****政府东南方向。清泉水****水库,其工程任务以供水和灌溉为主,兼顾改善河道内生态环境。供水任务:****政府城镇居民和宜克光河下游14村人畜饮水提供供水水源。灌溉任务:保障宜克光河区农田及林草灌溉用水需求,改善灌溉面积1.70万亩,其中农田1.57万亩,林草0.13万亩。
建设内容:清泉水库工程属Ⅳ等小(1)型工程。水库总库容589万m3,其中死库容83.80万m3,兴利库容376万m3,调洪库容129.2万m3。相应死水位3391.10m,正常蓄水位3409.60m,设计洪水位3412.60m,校核洪水位3413.20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溢**、导流泄**、永久道路和管理房5部分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县察汗**镇**街18号
邮 编:816100
联系人:韩彪
电 话:0977-****871
邮 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龙兴
电 话:150****586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38F7YfSnJo14jN6zlMWioA
提取码:pyxt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反映与****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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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