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湾经发投审〔2026〕14号
惠****开发区管理****统计局关于**九路(龙塘九路与塘横大道交汇处-**三路段)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开发区****中心:
报来《**九路(龙塘九路与塘横大道交汇处-**三路段)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党工委****办公室****开发区2023-2025****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惠湾综办函〔202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心组织实施**九路(龙塘九路与塘横大道交汇处-**三路段)市政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位于大亚湾**街道办**产业园南区(塘横片区)。建设内容为**道路总长约3.91km,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36-42米,机动车道采用双向6车道。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1150.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478.9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479.19万元,预备费2097.91万元,征地拆迁费17094.21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筹措解决。
四、项目招标具体事项核准意见附后(详见附表)。
五、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与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非设计存在重大疏漏和安全隐患或政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原则上不得扩大投资规模或进行大的变更。
六、项目建设期间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表
2、**九路(龙塘九路与塘横大道交汇处-**三路段)市政工程总投资估算表
惠****开发区管理****统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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