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生产橡胶饰片100吨、橡胶鞋底160吨、硅胶饰片9吨迁建项目(一期)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生产橡胶饰片100吨、橡胶鞋底160吨、硅胶饰片9吨迁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生产橡胶饰片100吨、橡胶鞋底160吨、硅胶饰片9吨迁建项目,位于**市三乡**东村东成路15号之一B幢首层、二层****中心经纬度:113°25′55.871″,22°20′24.15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为46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08平方米,主要从事橡胶饰片、橡胶鞋底、硅胶饰片的生产,年产橡胶饰片100吨、橡胶鞋底160吨、硅胶饰片9吨。
本项目暂时还没达到原环评申报的生产规模,一部分生产设备暂未投入使用,拟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生产橡胶饰片100吨、橡胶鞋底160吨、硅胶饰片9吨迁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市三乡**东村东成路15号之一B幢首层、二层****中心经纬度:113°25′55.871″,22°20′24.152″),实际总投资9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为46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08平方米,主要从事橡胶饰片、橡胶鞋底、硅胶饰片的生产,年产橡胶饰片95吨、橡胶鞋底152吨、硅胶饰片8.55吨。。
项目的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9月1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中****公司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开炼、硫化成型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丝印、晾干及丝**和丝印网版清洁过程废气采用密闭车间收集后,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涂感光胶工序废气、模具维修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设备检修等,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项目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6.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7.其他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市三乡**东村东成路15号之一B幢首层、二层之二
联系人:蹇先生 电话:133****6376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