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鸿筑钢构智能制造基地及新材料新设备研发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六安-裕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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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25707M/202601-00022行政许可结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2026-01-30
****分局2026-01-30
有效
【环评审批】****关于****基地及新材料新设备研发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30 14:59

裕环审〔2026〕9号


**鸿****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鸿****公司“****基地及新材料新设备研发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大道1号,征地51.5亩。项目拟建生产加工区面积约25000m2,研发中心约4186m2,拟购数控切割机、激光下料机、埋弧焊机等设备,厂区内配套建设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6万吨钢结构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市****公司****处理厂)接管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废水接入污水管网,进入**市****公司****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切割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打磨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设备配备的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抛丸工段在抛丸机进出口设置软帘,通过内部集气管道收集废气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工段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涂装工段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化学纤维过滤棉+三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表1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后通过烟道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工业》(DB34/4812.6-2024)表4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金属边角料、废焊丝、焊渣、焊剂、废瓷圈、废钢丸、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废液压油、洗枪废液、漆渣、废漆雾过滤介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暂存间、涂料间、喷漆房、油品区设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他生产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将办公生活区设为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符合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强化环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等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

四、******开发区****工作站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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