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水土保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15: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1-****18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街道横江村横江背十一组34号低空经济总部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53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工业东路23号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院内第五栋507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1-****180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水土保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标书代写
其他商务需求
| 4 |
质量保证 |
1.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保修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及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项目的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的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后,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但非成交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2.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并由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更正为:
其他商务需求
| 4 |
质量保证 |
1.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及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项目的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的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后,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但非成交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2.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并由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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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县**街道横江村横江背十一组34号低空经济总部
联系方式:189****5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工业东路23号核工业二九0研究所院内第五栋507房
联系方式:0751-****1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飞
电 话:075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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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