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糠醛渣热电联产(技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2-18
****委员会:
你委报来《****委员会关于申请****公司糠醛渣热电联产(技改)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武发改交能〔2020〕116号)收悉。****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公司相关意见,以及****公司《〈******县糠醛渣热电联产(技改)工程申请报告〉评估报告》(天启〔2020〕07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委员会关于补充下达“十三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布局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9〕337号),同意建设****糠醛渣热电联产(技改)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县西陶镇沁河路西300米处,****厂区。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2×40t/h中温中压往复炉排锅炉和1×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7984.36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要采用高效节能的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六、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对施工、设备及重要材料进行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招投标情况报我委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委员会关于补充下达“十三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布局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9〕337号)、《****委员会关于的批复》(焦发改能源〔2020〕83号)、《****委员会关于申请****公司糠醛渣热电联产(技改)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武发改交能〔2020〕116号)、《〈******县糠醛渣热电联产(技改)工程申请报告〉评估报告》(天启〔2020〕07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一、****纪检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公司党政联席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和《廉政风险告知书》****纪检组,该项目廉政风险告知书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0〕70号。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建设项目名称:******县糠醛渣热电联产(技改)工程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 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910.75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1252.35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159.18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 核准部门批准意见说明:****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等文件规定,勘察、设计、监理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可不采取公开招标形式。 2020年12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