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津蓟(协)2026-00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市**区西龙虎峪镇,宗地面积10178.8平方米,****区西龙虎峪镇龙前村,西至**区西龙虎峪镇东头百户村,南至**区西龙虎峪镇燕各庄村,北至**区西龙虎峪镇西龙虎峪村。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4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为改善**地区电力能源结构,提升**区电力基础设施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具有从事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的资格。意向购地主体需取得风力发电入网手续,并取得项目核准批复。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分局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确认后,不得撤回,且申请人主体不得再行变更或调整。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次用地申请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分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2-****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