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审批〔2026〕1号
****关于**县大洲镇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禽****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县大洲镇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位于**市**县大洲镇甘岭村塘福屯冷水岭,为已建项目,项目取水主要用于农业用水-家禽饲养生产用水。设置1个取水口,****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33′57″,北纬23°14′15″。取水方式为提水工程取水,设置水泵1台,井深106m,井孔为22cm,提水泵型号为125QJY12-60/2-2,水泵流量12m3/h,扬程60m,日均取水量135.9m3。
二、**县大洲镇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从**市**县大洲镇甘岭村塘福屯冷水岭地下取水,日最大取水量155.07m3/d,取水保证率为90%,取水可靠。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2548-2017)Ⅲ类标准,水源水质满足项目取水水质的要求。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该项目用水主要包括鸡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项目需水预测合理。住厂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采用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30L/(人﹒d),用水定额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中五区(有洗涤池,卫生条件设施较为齐全)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110~140L/(人﹒d)要求;不住厂的工作人员用水定额按50L/d计。鸡只饮水用水定额采用雏鸡0.08L/(只﹒d)、青年鸡0.15L/(只﹒d)、产蛋鸡0.28L/(只﹒d)。鸡舍冲洗用水量采用6L/(㎡﹒次)。消毒用水量0.455m3/d,其中场区进出口消毒池用水根据企业经验补充新鲜水量0.05m3/d,循环水量0.95m3/d;人员进出场消毒用水0.005m3/d,鸡舍消毒用水0.005m3/(栋﹒次)。除臭稀释用水量0.34m3/d。水帘降温补新鲜水量8m3/d,循环水量72m3/d。鸡舍喷淋除臭降尘用水24 m3/d,循环水量19.2m3/d。鸡粪发酵处理用水新鲜水量2112m3/a,生产废水和污水952m3/a。取水符合区域水**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结合区域用水情况,同意**县大洲镇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年取水量为4.96万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总量、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应落实《**县大洲镇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水**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项目正常运行后,如对周边群众取水造成影响的,应落实补偿措施。
五、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监督管理,向我局申报当年的取用水计划,按时缴纳水**税。同时每年12月底前向我局报送当年取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做好取用水台账。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上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六、鉴于**县大洲镇蛋鸡标准化养殖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运行,你单位应尽快向我局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当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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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