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抱杆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2027年抱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受****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6年2月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综合排名第一,******公司综合排名第二,******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公司综合排名第四。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63 ;增值税税率(%):13 。
(3)服务期:自上期合同服务终止之日起2年。
(4)供货地点:**省9****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5)工期/供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日历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6)保修期:4年。
(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83 ;增值税税率(%):13 。
(3)服务期:自上期合同服务终止之日起2年。
(4)供货地点:**省9****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5)工期/供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日历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6)保修期:4年。
(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65 ;增值税税率(%):13 。
(3)服务期:自上期合同服务终止之日起2年。
(4)供货地点:**省9****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5)工期/供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日历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6)保修期:4年。
(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第四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基准价折扣系数(%):78 ;增值税税率(%):13 。
(3)服务期:自上期合同服务终止之日起2年。
(4)供货地点:**省9****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5)工期/供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日历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6)保修期:4年。
(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8)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 否决投标情况
投标人“******公司”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线上电子平台采购订单及发票,未提供对应线上电子平台采购订单的框架协议,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中:“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须具备同类项目(抱杆设备销售业绩经验)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招标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的要求。
(四) 其他
公示期: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许涛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56****7888
陈女士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0431-****7072
接收异议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