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山市江源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吉林-白山-江源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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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5666798/2026-00668 分 类: 行政许可 ; 批复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7日
标 题: ****关于**市**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改审批[2026] 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发改审批[2026] 2号

****关于**市**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市**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审查意见的报告》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兴农邦本(**)****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于关于**市**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审批[2026] 1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关于**市**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目标

以践行“绿水**就是**银山”理念为引领,筑牢重点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为核心,紧扣“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统筹推进农田面源、畜禽粪污、水产养殖尾水全链条治理。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效削减流域内氮磷等核心污染物排放负荷,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体系与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污染减量、**循环、生态提升”的三重目标,助力**区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29555.99㎡,总建筑面积18313.7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畜禽粪污**化利用工程、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初设阶段,依据建设单位实际使用需求,对工程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对比可研批复投资减少比例为0.18%。

四、建设地点

**市**区。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1368.3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资金9058.53万元,地方政府自筹资金2309.81万元。

七、相关要求

(****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农业农村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在项目资金渠道未落实之前,请审慎决策,避免造成单位隐性债务。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市**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概算表

****

2026年1月27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改革局****办公室2026年1月27日印发

总概算表

总概算编号: 编制日期: 2026年1月

工程名称:**市**区2026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中央补助资金

地方自筹资金

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及其它工程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指标(元/平方米)

占总投资比例10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9058.53

79.68

1

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625.00

625.00

625.00

5.50

2

畜禽粪污**化利用工程

5613.55

295.45

2469.48

8378.48

8378.48

73.70

3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2.75

52.30

55.05

55.05

第二部分 其他费用

1467.71

费用标准

12.91

1

征地费用

600.00

600.00

600.00

**政函〔2024〕181 号《****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5.28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28.70

128.70

128.70

财建字【2016】504号

1.13

2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咨询费

20.39

20.39

20.39

发改价格〔2015〕299号,市场调节价

0.18

3

勘察设计费

304.45

304.45

发改价格[2015]299号

2.68

3.1

勘察、测绘费

27.68

27.68

27.68

发改价格〔2015〕299号,市场调节价

0.24

3.2

设计费

276.77

276.77

276.77

发改价格〔2015〕299号,市场调节价

2.43

4

环评费

11.24

11.24

11.24

发改价格〔2015〕299号,市场调节价

0.10

5

工程建设监理费

200.90

200.90

200.90

发改价格〔2015〕299号,市场调节价

1.77

6

造价咨询费

37.53

37.53

37.53

吉建协[2022]12 号

0.33

7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28.62

28.62

28.62

发改价格[2015]299号

0.25

8

工程保险费

27.18

27.18

27.18

工程费0.3%

0.24

9

施工图审查费

9.06

9.06

9.06

吉建联发〔2018〕36号

0.08

10

工程检验试验费

27.18

27.18

27.18

0.24

11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27.18

27.18

27.18

0.24

12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45.29

45.29

45.29

国家规定:工程费0.5%

0.40

第三部分 预备费

842.10

7.41

1

基本预备费

842.10

842.10

842.10

(一+二)*8%

7.41

2

涨价预备费

0.00

0.00

0.00

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

11368.34

9058.53

2309.81

100.00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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