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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 名称: | 关于****方案调整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位于龙溪镇夏寮村第二组烂路(土名),《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3)**县不动产权第****973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3108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博自然资地字第****222020-0189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调整
建设项目内容:****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调整后由2栋5F厂房1、厂房2组成。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为:计容用地面积3108㎡,总建筑面积7908.56㎡,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508.56㎡,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00㎡(地下消防水池),建筑占地面积1450.38㎡,容积率2.42,建筑系数46.67%,绿地率10.61%,停车位16个。厂房1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厂房2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