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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人民政府灵昆街道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要求原于2025年1月24日我局已批灵昆街道殿宇迁建工程进行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现予以公告。
调整经济技术指标:地上总建筑面积975.30平方米,容积率0.82,绿地率22%,建筑密度34.96%,机动车停车泊位调整为5辆,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调整为6辆。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瓯**发展大楼1号楼920办公室,联系电话:****8435)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图:总平图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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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