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5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A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2025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A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A包)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关于《2025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A包)委托合同》的变更及补充协议
甲方:**** 住所:**市**区**街道行政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0MB2D097052
乙方:**** 住所:**市**区西丽街道同发路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47207Y
根据《2026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及2026年预算实际,双方协商一致,就2025年4月16日签订的《2025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A包)委托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有关条款变更及补充如下: 一、原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内容”中“1.服务总体要求”调整为: 1.服务总体要求:乙方2025年4月-12月根据《2025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要求(2025年5月前按《2024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如工作方案有更新,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以最新版要求为准),对不少于26家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企业、生鲜门店、****基地等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合计开展不少于77175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批次以项次计);2026年1月-2月根据《2026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要求(如工作方案有更新,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以最新版要求为准),对40家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配送企业、生鲜门店、****基地等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合计开展不少于6658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批次以项次计,甲方可根据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增减或变更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但快速检测批次不得调整),其中种植业产品抽检不少于3390批次,检测克百威、氟虫腈、水胺硫磷、啶虫脒、多菌灵、灭蝇胺、噻虫胺等项目;畜禽蛋产品抽检不少于2426批次,检测氯霉素、恩诺沙星、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氟苯尼考等项目;水产品抽检不少于842批次,检测恩诺沙星、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氧氟沙星等项目。委托期限内累计开展不少于83833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批次以项次计)。 二、原合同中“第一条 项目内容”中“3.抽检方式(1)快检工作内容”的“1.1、1.2、1.3、1.7”调整为: 1.1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快检工作,除市场休市和淡季、休渔期等时间节点外,2025年4月-12月批发市场原则上每周开展快检不少于5天,零售市场原则上每周开展快检不少于3天,其中零售市场水产品每周开展快检不少于1天。果蔬类快检要将酶抑制率法(采用分光光度法)和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胶体金试纸条)结合运用,采取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检测果蔬的批次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果蔬实际完成批次数量的50%;2026年1月-2月批发和大型零售市场原则上每周开展快检不少于3天,中小型零售市场原则上每月开展快检不少于1天。在营批发市场(活禽批发市场除外)、大型零售市场(长期销售者数100)所有入场销售者每月覆盖,开展不少于2个批次快检,在营中小型零售市场(长期销售者数<100)每季度覆盖,每个销售者开展不少于2个批次快检,原则上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胶体金试纸条)开展快检。其他有食用农产品销售的主体按每季度覆盖要求,对每个销售者不少于2个批次的快检任务要求执行。 1.2 2025年4月-12月对宝龙、**、**、南湾街道不少于26个位点(含2个综合批发市场)进行快检总数量每月不少于8575批次,其中水产品和蔬菜快检样品数量要符合《2025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要求(2025年5月前按《2024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监管局发布新的工作方案,则以最新要求为准);2026年1月-2月对宝龙、**、**、南湾等街道40个位点进行快检总数量合计不少于6658批次,每个样品检测1个项目,快检总任务批次数量应与样品数量一致。 1.3****监管局制定下发的《农贸市场快检重点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重点项目适用范围为主开展快检工作,其中2025年4月-12月重点品种快检批次所占总批次数比例不少于50%,每个水产品样品原则上检测1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水产品抽检品种应覆盖市场内售卖的鱼、虾、贝等重点品种;2026年1月-2月重点品种快检批次所占总批次数比例原则不少于50%,水产品抽检品种应覆盖市场内售卖的鱼、虾、贝等重点品种。 1.7 抽样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样品前处理,严格按照所检快检品种的操作流程开展检测,2025年4月-12月要求原则上每日10点前完成快速检测并出具结果;2026年1月-2月,零售市场开展的快检原则上在快检当天早上10时前公布快检结果;批发市场开展的快检要求根据销售者的经营时间,及时公布快检结果。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应包括样品名称、被检测单位(或摊位)、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注明俗称)、检测结果、判**论等。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原合同中“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中“第1款、第2款”调整为: 1.甲方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贰仟柒佰捌拾叁元整(小写:¥1,992,783.00),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税费、工作人员和专家报酬、场地使用费、印刷费、耗材费、差旅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2.甲方将依照招标公告的要求选择以下分期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分期付款:本合同生效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捌仟元整(小写:¥1,088,000.00);自2025年9月-2025年11月,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提供的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224,800.00);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叁万零叁佰捌拾叁元整(小写:¥230,383.00)。如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最低检测批次,则按照实际检测项目数结算,结算费用=中标供应商填报的折扣率0.96*(种植业产品快速检测项次*种植业产品快速检测基准价格+水产品快速检测项次*水产品快速检测基准价格+畜禽产品快速检测项次*畜禽产品快速检测基准价格)。最终结算总费用不得超过支付上限。 四、原合同中“第十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中“第4款”调整为: 4.2025年4月-12月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2025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2025年5月前按《2024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从样品采集、运输到检验等环节的相关证据要留存,严格执行监督抽检相关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如果在抽样过程中出现一切违反规定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026年1月-2月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2026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从样品采集、运输到检验等环节的相关证据要留存,严格执行监督抽检相关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如果在抽样过程中出现一切违反规定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补充调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其他内容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2026年全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提出的最新工作任务与检测标准要求,并结合2026年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调减的实际,现我局在执行《2025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A包)委托合同》及《2025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B包)委托合同》过程中,发现部分合同条款在检测范围、实施方式、经费安排等方面,****工作部署及实际财政保障能力存在不一致。为确保项目合规有序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与有效性,现拟对上述两份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变更与补充。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行政路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
附件(2)
情况说明.docx下载预览
《2025年龙岗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A包)委托合同》的变更及补充协议(定稿签合同).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