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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将《**区610********1071单元恒春东**侧地块实施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如对《规划》有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公告单位。
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告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公****区管委会网站、阳光广场规划公示栏发布。
一、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月18日,共30天。
二、规划编制范围:地块位于**市新区中部偏东,东北方向临近高铁站。****政府****管委会均小于2公里,位于**市新区东环路以西150米,净用地面积21246.08平方米。
三、用地布局为供水用地,用地代码为1301。
如需查阅规划详情,****管委会综治中心二楼查阅、咨询,欢迎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大家对新区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电话:0919-****167 传真:0919-****479
邮箱:****@163.com
附件:**区610********1071单元恒春东**侧地块实施详细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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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