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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1PXED45G | 建设单位法人:朱利明 |
| 王达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东****开发区鸿达路8号 |
| **度印制电路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2-C3982-电子电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0.396111 纬度: 32.870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9 |
| 盐环东表复〔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1MA1PXED45G001U |
| 2024-12-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700 |
| 8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A1PXED45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股份公司 |
| ****0191MA1MG37A02 | 验收监测单位:**鑫翰****公司 |
| ****0981MA1T5N814M | 竣工时间:2025-01-15 |
| 2025-02-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0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show-2269.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年产40万m2PCB产品的生产能力,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112万m2PCB产品的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成年产40万m2PCB产品的生产能力,目前全厂具备年产112万m2PCB产品的规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条化学沉铜线,1条电镀铜线,并配套建设表面处理线,包括1条化学镍金线、1条电镀镍金线和1条OSP线。同时利用一期项目(厂房一)的喷锡线和沉锡线。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1条化学沉铜线,1条电镀铜线,并配套建设表面处理线,包括1条化学镍金线、1条电镀镍金线和1条OSP线。同时利用一期项目(厂房一)的喷锡线和沉锡线。 |
| 生产工艺无变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生产设备相比环评阶段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方案。①工艺废水中含氰含金废水(依托现有含氰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金回收+二级破氰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0m3/d)预处理;②含镍废水(依托现有含镍污水处理系统,采用Fenton氧化+混凝沉淀+树脂吸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80m3/d)预处理;①+②预处理后的废水与一般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均质+中和+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为1400m3/d)进一步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依托现有中水回用系统,采用多介质过滤+袋式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30m3/d),反渗透处理后的**回用于生产,反渗透浓水排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③高浓度废水〔依托现有高浓度酸碱(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析+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20m3/d〕;④络合废水(依托现有络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氧化破络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0m3/d);⑤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③+④)与有机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以及中水回用系统反渗透浓水一并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物化反应+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700m3/d)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一并纳管**市****公司处理。 废气:①项目裁板磨边、钻孔、冲孔及成型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6)外排;②化学镍金及试验线、电镀镍金线在除油、微蚀、酸洗、酸浸、活化、沉金、电镀镍和电镀金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氨基磺酸雾、氰化氢经一级次氯酸钠喷淋+二级碱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7)外排;③化学沉铜、外层线路板制作、阻焊油墨和印字符在膨松、贴膜、阻焊印刷、预烤、文字喷印、后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8)外排;④化学沉铜、电镀铜和OSP线在中和、微蚀、预浸、活化、化学沉铜、酸洗、酸浸、电镀铜、剥挂架、除油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和甲醛经三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9)外排;⑤外层线路板制作、阻焊油墨、印字符及试验线和**回收在中粗化、蚀铜、酸洗和超粗化工序及铜板回收处理系统2-循环电解槽、铜板回收处理系统3-再生槽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氯气经铁粉预处理+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10)外排;⑥罐区硫酸罐和盐酸罐呼吸产生的硫酸雾和氯化氢经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1)外排;⑦喷锡工序利用现有喷锡线进行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锡及化合物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20米高排气筒(FQ-3)外排;⑧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气筒6个。 噪声: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线路板、废膜、废膜渣、废油墨、废含金树脂、废活化树脂、废含镍树脂、废锡渣、废助焊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污泥、有机废水处理污泥、高浓度水处理污泥、含镍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容器、实验室废试剂、实验室废液、线绕棉芯、PP滤芯、过滤袋等、含镍废液等所有危险废物均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通过铜回收系统回收的铜粉出售;含金废液通过金回收系统回收的金皮出售;上述废液(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含金废液)**回收处理前的收集、贮存和处理过程亦均须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布袋收集的含铜滤尘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品仓库、废气喷淋塔装置区、储罐(桶)区、实验室等场地必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厂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的防渗措施须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相关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方案。①工艺废水中含氰含金废水(依托现有含氰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金回收+二级破氰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0m3/d)预处理;②含镍废水(依托现有含镍污水处理系统,采用Fenton氧化+混凝沉淀+树脂吸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80m3/d)预处理;①+②预处理后的废水与一般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均质+中和+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为1400m3/d)进一步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依托现有中水回用系统,采用多介质过滤+袋式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30m3/d),反渗透处理后的**回用于生产,反渗透浓水排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③高浓度废水〔依托现有高浓度酸碱(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析+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20m3/d〕;④络合废水(依托现有络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氧化破络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0m3/d);⑤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③+④)与有机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以及中水回用系统反渗透浓水一并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物化反应+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700m3/d)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水定排水一并纳管**市****公司处理。 废气:①项目裁板磨边、钻孔、冲孔及成型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6(DA014))外排;②化学镍金及试验线、电镀镍金线在除油、微蚀、酸洗、酸浸、活化、沉金、电镀镍和电镀金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氨基磺酸雾、氰化氢经一级次氯酸钠喷淋+二级碱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7(DA018))外排;③化学沉铜、外层线路板制作、阻焊油墨和印字符在膨松、贴膜、阻焊印刷、预烤、文字喷印、后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8(DA019))外排;④化学沉铜、电镀铜和OSP线在中和、微蚀、预浸、活化、化学沉铜、酸洗、酸浸、电镀铜、剥挂架、除油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和甲醛经三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9(DA017))外排;⑤外层线路板制作、阻焊油墨、印字符及试验线和**回收在中粗化、蚀铜、酸洗和超粗化工序及铜板回收处理系统2-循环电解槽、铜板回收处理系统3-再生槽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氯气经铁粉预处理+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10(DA015))外排;⑥罐区硫酸罐和盐酸罐呼吸产生的硫酸雾和氯化氢经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1(DA016))外排;⑦喷锡工序利用现有喷锡线进行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锡及化合物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20米高排气筒(FQ-3(DA003))外排;⑧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气筒6个。 噪声: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线路板、废膜、废膜渣、废油墨、废含金树脂、废活化树脂、废含镍树脂、废锡渣、废助焊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污泥、有机废水处理污泥、高浓度水处理污泥、含镍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容器、实验室废试剂、实验室废液、线绕棉芯、PP滤芯、过滤袋等、含镍废液等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通过铜回收系统回收的铜粉出售;含金废液通过金回收系统回收的金皮出售;上述废液(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含金废液)**回收处理前的收集、贮存和处理过程均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布袋收集的含铜滤尘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品仓库、废气喷淋塔装置区、储罐(桶)区、实验室等场地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厂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的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相关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关注各类危化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建议建设单位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管理部门。建立严格高效的化学危险品监管体系,确保各类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并将本项目的事****公司、高新区和**市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厂区内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及完备的消防水收集系统,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建设完备的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漏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可恢复生产。 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按《**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落实有关污染物自动监控措施,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关注了各类危化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建设单位目前正在开展安全三同时验收工作,将把污染防治设施纳入安全三同时验收。建立了严格高效的化学危险品监管体系,确保各类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并将本项目的事****公司、高新区和**市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了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可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厂区内共设置2000m3的事故池及完备的消防水收集系统,事故池容量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建设了完备的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的控制、封堵系统。事故池正常工况下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漏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即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完成收集池内废水处置后方恢复生产。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320****025229H 已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按《**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落实有关污染物自动监控措施,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4.721 | 63.685 | 0 | 0 | 24.721 | 24.721 | |
| 0 | 94.804 | 106.706 | 0 | 0 | 94.804 | 94.804 | |
| 0 | 3.459 | 5.425 | 0 | 0 | 3.459 | 3.459 | |
| 0 | 0.473 | 0.815 | 0 | 0 | 0.473 | 0.473 | |
| 0 | 5.526 | 7.022 | 0 | 0 | 5.526 | 5.526 | |
| 0 | 3.245 | 60.888 | 0 | 0 | 3.245 | 3.245 | |
| 0 | 0.022 | 0.531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0053 | 0 | 0 | 0 | 0 | |
| 0 | 0.022 | 0.263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0046 | 0 | 0 | 0 | 0 | |
| 0 | 771.904 | 941.464 | 0 | 0 | 771.904 | 771.9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62 | 0 | 2.5583 | 0 | 0 | 0.062 | 0 | / |
| 0.321 | 0.0977 | 0.427 | 0 | 0 | 0.419 | 0.098 | / |
| 2.121 | 0.1957 | 4.8521 | 0 | 0 | 2.317 | 0.196 | / |
| 0 | 0.0315 | 0.1629 | 0 | 0 | 0.032 | 0.032 | / |
| 0.229 | 0.035 | 0.7193 | 0 | 0 | 0.264 | 0.035 | / |
| 0.146 | 0.0736 | 0.3138 | 0 | 0 | 0.22 | 0.074 | / |
| 0.003 | 0 | 0.0045 | 0 | 0 | 0.003 | 0 | / |
| 0.33 | 0 | 0.3353 | 0 | 0 | 0.33 | 0 | / |
| 0.06 | 0.0256 | 0.0927 | 0 | 0 | 0.086 | 0.026 | / |
| 0.023 | 0 | 0.0526 | 0 | 0 | 0.023 | 0 | / |
| 1 | 含氰污水处理系统、含镍污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高浓度酸碱(有机)废水处理系统、络合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中总镍、总铜、总氰化物接管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其它因子执行**市****公司接管标准。单位产品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2 印制电路板双面板的基准排水量要求。本项目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单位产品排水量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2印制电路板双面板的基准排水量要求。【3#】含镍废水处理单元出口中污染物镍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限值要求;【4#】中水回用废水处理单元出口中污染物悬浮物及全盐量满足环评中限值要求,pH、COD、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等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限值要求;【7#】有机废水处理单元出口中各类污染物,如: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总镍、总铜、氰化物等均满足环评中限值要求;全厂总排口中,污染物总镍、总铜、总氰化物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37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其它因子满足**市****公司接管标准要求。 |
| 1 | ①酸性废气处理系统3套(三级碱洗系统2套,排气筒25m,分别为FQ9(DA017)及FQ10(DA015));次氯酸钠水洗+二级碱洗一套),排气筒25m,FQ7(DA018))。②含尘废气处理系统1套(布袋除尘),排气筒1个25m,FQ6(DA014)。③有机废气处理系统1套(水洗+除雾+活性炭),排气筒1个25m,FQ8(DA019)。④罐区废气处理系统1套(一级碱洗),排气筒1个15m,FQ11(DA016)。 | 本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氰化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4.2.5节要求“产生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排放含氰化氢气体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高度的排气筒,应按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本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高度为31.75m,应按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 | 沉锡及喷锡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FQ-3(DA003))排放,该工段及废气处置均依托现有一期项目。成型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三套布袋除尘处理后,合并至1根25m高排气筒(FQ-6(DA014))排放。化学沉铜、外层线路板制作、阻焊油墨、印字符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FQ-8(DA019))排放。化学沉铜、电镀铜、OSP工艺生产线产生的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甲醛)经收集后通过三级碱洗喷淋塔处理后,废气合并通过25m高的排气筒(FQ-9(DA017))排放。外层线路板制作、阻焊油墨、印字符、**回收工艺生产线产生的酸雾(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氯气)经收集后通过铁粉预处理+三级碱洗喷淋塔处理后,废气合并通过25m高的排气筒(FQ-10(DA015))排放。化学镍金、电镀镍金工艺线会产生硫酸雾、氨基磺酸雾、氰化氢,为了控制氰化氢废气的排放,项目对镀镍金线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一级次氯酸钠喷淋+两级碱喷淋)达标后单独经25米排气筒(FQ-7(DA018))高空排放。储罐区废气包括硫酸雾与氯化氢,酸性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1(DA016))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氰化氢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50%浓度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甲醛、氯气、非甲烷总烃以及罐区的氯化氢和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氯气、甲醛、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氨气、硫化氢等污染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厂房2门外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治理措施主要是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厂房隔声、减噪、加消声罩、防震垫等措施进行降噪。 | 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厂房隔声、减噪、加消声罩、防震垫等措施进行降噪。 | 监测结果表明,昼夜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品仓库、废气喷淋塔装置区、储罐(桶)区、实验室等场地必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厂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的防渗措施须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相关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品仓库、废气喷淋塔装置区、储罐(桶)区、实验室等场地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厂区重点防渗区域采取的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中相关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线路板、废膜、废膜渣、废油墨、废含金树脂、废活化树脂、废含镍树脂、废锡渣、废助焊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污泥、有机废水处理污泥、高浓度水处理污泥、含镍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容器、实验室废试剂、实验室废液、线绕棉芯、PP滤芯、过滤袋等、含镍废液等所有危险废物均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通过铜回收系统回收的铜粉出售;含金废液通过金回收系统回收的金皮出售;上述废液(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含金废液)**回收处理前的收集、贮存和处理过程亦均须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布袋收集的含铜滤尘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线路板、废膜、废膜渣、废油墨、废含金树脂、废活化树脂、废含镍树脂、废锡渣、废助焊剂、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污泥、有机废水处理污泥、高浓度水处理污泥、含镍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容器、实验室废试剂、实验室废液、线绕棉芯、PP滤芯、过滤袋等、含镍废液等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通过铜回收系统回收的铜粉出售;含金废液通过金回收系统回收的金皮出售;上述废液(刷磨废水、微蚀、蚀刻液、含金废液)**回收处理前的收集、贮存和处理过程均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布袋收集的含铜滤尘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1 | 结合现有项目,全公司须以厂房1、厂房2、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罐区各边界外10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管委会须强化规划管理,今后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 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关注各类危化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建议建设单位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管理部门。建立严格高效的化学危险品监管体系,确保各类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并将本项目的事****公司、高新区和**市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关注了各类危化品运输、贮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建设单位目前正在开展安全三同时验收工作,将把污染防治设施纳入安全三同时验收。建立了严格高效的化学危险品监管体系,确保各类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并将本项目的事****公司、高新区和**市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了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可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
| 喷锡、沉锡工段以及部分公用及辅助工程依托原有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1条化学沉铜线、1条电镀铜线,并配套建设表面处理线。喷锡、沉锡工段以及部分公用及辅助工程依托原有项目。经核查,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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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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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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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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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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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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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