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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服务质效的通知》、《****关于全市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市人社部门于2025年12月组织开展了市级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质效评估工作。经机构自查、专家评估、综合审议等程序,确定了质效评估等次,并对部分机构培训工种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审签;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
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831-****719;通信地址: **市**区**长江大道西段9号;邮政编码:644000
附件:市级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质效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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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