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3日我局拟对******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新增配套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联系电话:0593-****858 | ||||||||
| 传 真:0593-****856 | ||||||||
| 通讯地址:****环境局 | ||||||||
| 邮 编:352100 | ||||||||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1 | **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新增配套仓储物流项目 | **省**市蕉**疏港路209号漳湾作业区8#,9#码头 | **** | ****公司 | 本项目建设1处全封闭式铜精矿仓库,面积20000㎡,建成后可进行年60万吨的铜精矿转运。建设一条皮带廊,运输能力为1000t/h。 |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本项目选址位于**省**市蕉**疏港路209号漳湾作业区 8#,9# 码头。本项目建设1处全封闭式铜精矿仓库,面积20000㎡,建成后可进行年60万吨的铜精矿转运。建设一条皮带廊,运输能力为1000t/h。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92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仓库应保持全封闭,加强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全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无组织排放;1#转运站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转运站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和监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进行立标、建档管理,设置规范的采样平台、采样孔。 (二)项目洗车废水依托7号泊位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建设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200立方米,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机修废水依托9****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遵循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和处置应做到计量规范、台账清晰、去向明确。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加强对初期雨水池及配套的雨水沟等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好仓库地面及四周围挡的防渗处理,确保无泄露隐患。 (六)按规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落实。 四、项目执行标准 (一)项目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三)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