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福建宁连港口有限公司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新增配套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宁德-蕉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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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作出******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新增配套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2-03 1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3日我局拟对******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新增配套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3-****858

传 真:0593-****856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 编:352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 8#、9#泊位新增配套仓储物流项目

**省**市蕉**疏港路209号漳湾作业区8#,9#码头

****

****公司

本项目建设1处全封闭式铜精矿仓库,面积20000㎡,建成后可进行年60万吨的铜精矿转运。建设一条皮带廊,运输能力为1000t/h。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本项目选址位于**省**市蕉**疏港路209号漳湾作业区 8#,9# 码头。本项目建设1处全封闭式铜精矿仓库,面积20000㎡,建成后可进行年60万吨的铜精矿转运。建设一条皮带廊,运输能力为1000t/h。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92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仓库应保持全封闭,加强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全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无组织排放;1#转运站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转运站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和监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进行立标、建档管理,设置规范的采样平台、采样孔。

(二)项目洗车废水依托7号泊位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建设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200立方米,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机修废水依托9****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遵循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和处置应做到计量规范、台账清晰、去向明确。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加强对初期雨水池及配套的雨水沟等重点区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好仓库地面及四周围挡的防渗处理,确保无泄露隐患。

(六)按规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落实。

四、项目执行标准

(一)项目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二)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三)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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