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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300万元给予赤溪镇,****政府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2024年赤溪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业主及内容的批复》(宁区农﹝2025﹞112号)《****人民政府调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批复》(宁区农﹝2025﹞172号),批复由********公司、******公司等两家业主承担实施任务。
2026年1月 12日,验收组对******公司,******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验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电****农业农村局反映。为保证查证效率,请反映情况的个人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593-****288
联系地址:**南路115号
邮政编码: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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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