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卫公厕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天府新区**片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3日 16: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078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天府新区**街道晨曦街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0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北区N5门,14楼9-1-14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078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卫公厕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五章5.3.6.最后报价中第七条,因系统中无法修改,根据财库【2026】2号文的相关规定,作如下更正:标书代写
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标书代写
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备案号:510********200007766[2026]00007;
2、预算金额:538,800.00元/年;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0300,公共厕所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国资局;联系电话:028-****9702;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成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省天府新区**街道晨曦街6号
联系方式:028-****0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北区N5门,14楼9-1-1401
联系方式:028-****07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8-****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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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