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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芋子湾道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市芋子湾道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迎宾大道东段
建设内容:对原有路面进行铲除,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由10m扩至30m。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为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2.697km,设计速度为50kmh,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幅宽度30m,路面宽度21m,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人行道宽度各为3.0m,LID海绵绿化带各1.5m;未设置LID海绵绿化带段两侧人行道宽度各为4.5m。
联系人:宿工
联系电话:176****8571
公示时间:2022年2月3日-3月6日
至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