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三块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市****委员会以 潼发改审【2025】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市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街道、**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泵站 2 座,****泵站 1 座;** DN400~DN550 钢管提水管道 1.72km;** DN300~DN400 钢管和 1.6MPa,De250PE管主干管共5.32km;** 1.6MPa,De250PE 支管共 6.14km;** De200PE 放水管共 0.95km;** DN400 钢管引水管共 0.11km;整治渠道 1.56km;**高位水池 2 座;**控制检修阀井 12 座、分水阀井 14 座、排泥阀井 8 座、排气阀井 9 座、流量计井 7 座、水表井 14 座、30 个标示桩等;建设用水量测系统 22 套、闸阀控制系统 1 套、水质监测系统 1 套、墒情监测系统 1 处、视频监控系统 1 处。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2095.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约****509.35元;二标段约****030.30元;三标段约****975.22元;四标段约****441.55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2.7 其他: 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进行投标的,所投标段视为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樊老师 |
| 电 话: | 023-****6181 | 电 话: | 150****700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