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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117014 | 建设单位法人:邹吉全 |
| 李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路158号 |
| ******湘里110****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55--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区 **省**市**区高疃镇孙家疃村东侧445m |
| 经度:121.08508 纬度: 37.5076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4 |
| 烟福环审报告表〔2024〕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94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1170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0MA3TM4Q21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47.****.171/Html/gsgg/260124/202********5535194.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有主变容量1×50MVA(1号主变),110kV进线2回;本期规模新上2号主变容量1×50MVA,电压等级110/10kV,新增10kV出线12回,新增10kV无功补偿1×(4+5)Mvar。建成后规模为主变容量2×50MVA,电压等级110/10kV,110kV进线2回,10kV出线24回,10kV无功补偿1×(3.6+4.8)Mvar+1×(4+5)Mvar;总体布置为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规模与环评规模一致,110kV湘里站现有2台50MVA主变(1号主变、2号主变),电压等级110/10kV,110kV进线2回,10kV出线24回,10kV无功补偿1×(3.6+4.8)Mvar+1×(4+5)Mvar;本次针对站内2号主变开展验收;站内总体布置为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 1.在变电站布置形式上,本项目110kV配电装置安置于室内,有效利用墙壁隔挡及距离衰减,减小对站区外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影响。 2.在设备招标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有噪声级的要求,主变噪声不大于63.7dB(A)。防火墙的阻隔能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1.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大挖大填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2.本工程是在现有的站址预留场地新增一台主变,土方开挖后及时回填,避免下雨天产生水土流失。 1.工程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施工阶段物料采取遮盖、围挡等措施。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量。将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限制在20km/h以下,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应加盖蓬布,并严格禁止超载运输,防止撒落而形成尘源。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采用洒水抑尘方式,必须将沙泥清除干净,防止道路扬尘的产生。 2.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 4.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施工期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倾倒,避免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 1.变电站无人值守,工程日常运行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检修技术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 2.生活垃圾防治措施:依托站内现有的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变电站运行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及检修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事故工况下产生的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壳体内的油排入贮油坑、总事故贮油池临时贮存,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评批复要求: 建设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建设期生活污水排入站内现有的化粪池,外运沤肥;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 2007)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采取昼间施工、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1.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 2.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电磁辐射水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5.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预案的演练。 6.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湘里站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所有施工活动均在站内进行,不在站外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 ****电站运行阶段基本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情况: 1.****电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了户内GIS布置,对周围环境工频电场有较好的屏蔽作用。 2.在设备招标时,已对主变等高噪音设备提出了噪声限值要求,主变噪声不大于60dB(A)。本工程站内合理布局,有效利用了防火墙等的阻隔和距离的衰减,降低了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2.本工程于110kV湘里站内预留位置**1台主变,土方开挖后施工完毕及时进行了回填,未造成明显的水土流失。本工程开挖土方约300m3,全部回填,无弃方。 1.本工程施工期建立了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施工阶段对物料采取了遮盖、围挡等措施。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了扬尘量;控制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车速,运输沙土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加盖了蓬布,并严格禁止超载运输,有效防止了撒落而形成尘源;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均进行了清洗,将沙泥清除干净,有效防止了道路扬尘的产生。 2.施工时选用了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日常加强了维护保养。施工期间采取了分时段施工,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降低了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 4.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集中堆放,委托了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均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未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 1.依托站内原有化粪池,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沤肥。 2.依托站内原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站内不进行暂存,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110kV湘里站暂未产生废铅蓄电池。 每台主变下方均设置了贮油坑(有效容积分别为9.6m3、20m3),站内原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0m3),贮油坑和事故油池均进行了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小于1×10-10 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的要求,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含油废水时,排入贮油坑、事故油池临时贮存,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落实了《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取了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本工程施工期均为昼间施工,未进行夜间施工,有效控制了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倾倒。 1.****电站落实了污水防治措施。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沤肥。 2.****电站落实了噪声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变电站内设置了规范的变压器油和含油废水收集系统,经核实,2个贮油坑有效容积分别为9.6m3、20m3,原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0m3,站内2台主变内部最大油量为17.8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19.9m3,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可确保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贮油坑、事故油池等均采取了防渗措施。报废的铅蓄电池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4.经现场监测,****电站外,离地1.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均不超过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不超过100μT。 5.****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有效进行了实施。 6.建设单位加强了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了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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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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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