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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2 09:52
信息来源:****规划处
申请人**市****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灵洞乡费**村2026-1道路用地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灵洞乡,总用地面积1.5661公顷(折合23.49亩)。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1日,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材料及本人身份信息(或法人身份信息),向********政府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79-****9690(****)
0579-****9816****政府)
公示详见:****政府网
兰江导报
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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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