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二
421125-2026-00005
**县汪岗镇栗寺坳村至留琴山村道路刷黑工程(第二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交通局旁
中标(成交)金额:124.776055(万元)
综合分类法:90.00分
| 工程类 |
| 名称:**县汪岗镇栗寺坳村至留琴山村道路刷黑工程(第二次) 施工范围: **县汪岗镇栗寺坳村至留琴山村道路刷黑工程(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 杜子翔 执行证书信息: 鄂242****10650 |
程**,张健,王嘉嘉
1、评审时间:2026-02-03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市民之家南楼三楼)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住建厅鄂建文[2023]35号《**省招标代理服务参考标准(试行)》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17(万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汪岗镇**街179号
联系方式:136****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清泉**时大道33****花园A栋102
联系方式: 138****8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超
电 话:138****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