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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253号发布,国务院令〔2017〕682号修正)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攀钢钒炼钢厂板坯连铸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攀钢钒炼钢厂板坯连铸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弄弄坪街道(攀钢主厂区)。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实际总投资:6998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611万元。
二、验收范围:
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评文件评价范围一致。根据本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建设情况、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项目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项目环境管理情况等。
三、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见验收监测报告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单位:赵工130****1880
2、建设单位:罗工176****0948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