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水务局金龟河和田头河头陂公园段管养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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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金龟河**头河头陂公园段管养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水务局金龟河**头河头陂公园段管养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水务局金龟河**头河头陂公园段管养项目

合同金额(元):****622.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零星清单工作项目内容(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五条 服务工作内容)
2024年度零星清单工作内容:5.4 本项目零星清单工作项目内容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不完善的设施、水毁进行工程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堤防、栏杆、围网修复;警示牌、标示牌、垃圾桶、救生爬梯修复;更换排水口及拦污栅;更换垃圾桶;更换水尺、界桩、亲水设施;河道清淤;堤防损坏;草皮更换、景观提升以及其他。零星清单工作项目项目的实****事业单位明文规定执行。
2026年度零星清单工作内容:5.4 本项目零星清单工作项目内容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升完善,零星清单工作项目项目的实****事业单位明文规定执行,包括工程措施类清单和非工程措施类清单。
5.4.1工程措施类清单,对不完善的设施、水毁进行工程措施修复加固,包括但不限于:堤防、栏杆、围网修复;标识系统;垃圾桶、救生爬梯修复;更换排水口及拦污栅;更换垃圾桶;更换水尺、界桩、亲水设施;水文设施;河道清淤;堤防损坏;草皮更换、景观提升以及其他。
5.4.2 非工程措施类清单,包括防汛集装箱及防汛物资配置及其他设备配置、水质生态提升、策划方案编制、预案及管理制度编制、水文预报预警模型创建、水文化专题活动举办等。
二、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第三章专用条款第六条 管理要求)
2024年人员配置:本项目需配备18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管养主管1名、安全主管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安保巡查人员10人,按两班制,承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排班。
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罗伟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20****075481;
陶韬,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310****063658;
钟高萍,水利水电机电工程师,证书编号粤中职称字第130****207028号;
魏永才,水文与水**工程师,证书编号230****114531。
2026年拟续签的合同人员配置: 项目需配备2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主管1名、专业技术人员3人、安保巡查人员14人,按两班制,承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排班。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养范围内现场水利设施养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区域内发生意外状况的人员有义务进行急救。
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为:
肖志明,水****专业;
赖汇丰,水利技术管理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号为:230****113856;
罗伟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20****075481;
三、新增零星清单工作费用
零星清单工作项目费用(第三章专用条款第六条 管理要求6.7.11)。零星清单工作项目费用不再单独列支施工费用以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如设计、监理及咨询等费用。零星清单工作项目实施前,乙方应出具正式施工图纸、概算等材料,但费用视为包含的工程费用内,零星清单项目联系单结算时不可另行计价。
四、新增清淤工作
河道清疏量(第三章专用条款第七条 技术要求7.4 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维护)。河道清疏,每次强降雨前后对河道沿河排水口、河床开展清疏,结合河道实际情况,合同期内的累计清疏量不少于300方,超出此工程量的清淤工作从零星清单工作项目或另行发改立项申报实施。。
五、新增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工作
新增在线监测设施维护(第三章专用条款第七条 技术要求7.16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对河道设备进行设备保养,故障抢修、维修,定期校准以及点位迁移等运维工作。
(1)视频在线率不小于95%。以月为周期统计视频在线率(以区视频**智慧管理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2)有效数据率不小于90%。有效数据率为监测设备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占应获得的有效数据的个数的百分比,按月分设备类型进行统计。
(3)异常处理时效。涉及设备部件损坏及更换的故障72小时内处理完成,一般故障须48小时内处理完成,严重故障须24小时内处理完成,重大故障须12小时内处理完成。特殊客观问题无法在上述时效内完成处理的,须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进行报备并得到确认。(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及重大故障的定义,参考应急预警级别说明表)。须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向主管单位报备并取得同意;在48小时内提交整改方案及免考核申请,方案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整改期内故障设备不纳入统计。
六、新增原则性负面清单
附件3:****水务局**区河道管养负面清单一、原则性负面清单(一)。
4.违反行业规定。管养人员违反辖区内城管、街道、园区(马峦山郊野公园、碧岭科技园、三洲田森林公园等)及其他行业部门规定,****园区违规用车(超速、载客等)、违规用火、违法种养等行为,每发现一次,扣款0.5万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更换涉事人员。
5.管养人员(含管养单位在册、专项委托、劳务派遣及以个人名义聘请的人员)发生盗窃、侵占、故意损毁管养范围内公共设施、设备、物资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除须按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裁定或协调结果承担全部赔偿、补偿费用外,每单扣款5万元;造成损失超过5万元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每单扣款10万元,并应立即更换涉事人员。
6.管养人员在工作期间或管养区域内,因个人原因发生殴打他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行为,除须按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裁定或协调结果承担全部赔偿、医疗、补偿等费用外,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轻微伤害的,每单扣款5万元;造成人员轻伤以上或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影响的,每单扣款10万元,并应立即更换涉事人员。
7.管养人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吸毒、酒驾等),****机关查处并确认的,除须按相关部门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费用外,每单扣款3万元;该行为与管养工作相关或对管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每单扣款5-10万元,并应立即更换涉事人员。
8.管养单位对管养工作人员管理失职,导致其利用工作便利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或发生上述违法行为后未及时报告、处置不力、隐瞒不报的,每单额外扣款2万元。
七、新增管养负面清单
在线监测设施维护(附件3:****水务局**区河道管养负面清单二、日常管养负面清单(五)设施维护13.视频在线率不达标)。视频在线率不达标,每次扣款1000元/月;有效数据率不达标,每次扣款200元/月/类型。
防汛抢险(附件3:****水务局**区河道管养负面清单二、日常管养负面清单(八)防汛抢险)。1.未按要求制定、更新或报备防汛应急预案的,扣款1万元;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或关键内容缺失的,扣款0.5万元。
2.防汛物资(如沙袋、水泵、发电机、救生器材等)未按种类、数量要求储备的,每项扣款0.5万元;储备物资因管理不善导致失效、损坏或无法使用的,每项扣款0.3万元。
3.防汛专用设备(如发电机、应急照明、通信设备等)未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导致预警或应急响应时无法正常启用的,每台次扣款0.5万元。
4.未按规定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或培训的,每次扣款1万元;演练流于形式、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每次扣款0.5万元。
5.汛期值班安排存在空岗或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每次扣款0.5万元;值班人员不熟悉预案或应急流程的,每人次扣款0.2万元。
6.接收防汛预警信息后,未按预案规定时限上报、部署或启动相应应急措施的,每次扣款1万元。
7.汛期对河道下河汀步等关键部位巡查频次或内容未达到预案及甲方特别要求的,每次扣款0.5万元;发现险情或隐患未按预案要求时限上报的,每次扣款1万元;报告描述不清或误导的,每次扣款0.3万元。
8.发生险情时,管养单位人员、设备、物资未按预案要求及时到位参与抢险的,每次扣款2万元;抢险指挥不力、措施不当,导致险情扩大或处置延误的,每次扣款2万元。
9.汛后未及时对水毁工程、设施进行排查、统计并提出修复计划的,扣款0.5万元;未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应急修复的,每延误一天扣款0.2万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无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区府二办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大道5333****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58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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