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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2-03
| 项目名称 | **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坝子乡、**关镇、响岩镇、木座藏族乡、**镇、大桥镇、**镇、阔达藏族乡、豆叩羌族乡、土城藏族乡、锁江羌族乡、高村乡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钊 | |
| 联系人 | *运森 | 联系电话 | 135****4134 | |
| 项目投资(万元) | 11036 | 环保投资(万元) | 28.88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1-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3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3万亩。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执行《城市监护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 139 号令),可收回材料应集中收集、妥善处理;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堆放至指定地点;不允许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废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有环保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2.工地四周修建不低于 3 米的防护围墙。将高噪声机械置于地块中央作业,离场界的距离应大于按最大声源计算的衰减距离;将高噪声设备置于有隔声效果的工棚中使用。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除施工工艺必须连续作业,如土石方阶段挖基坑等,其他情况严禁在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 |
| 承诺:**** *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钊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