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重要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发包编号****】重要通知如下:
一、2、110 寸交互一体机参数:“16、整机具备两路 RJ45 双网口,支持网络交换的功能,实现交换机功能,能为教室内其他有线网络设备提供便利。(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参数设置不合理。
功能定位与实际需求脱节。110 寸交互一体机的核心功能是教学展示、互动操作等教学应用,网络交换(交换机功能)属于网络设备的专属功能,并非交互一体机的必备功能或核 心性能指标。教室内有线网络设备的网络接入需求,可通过专业交换机设备实现,要求交互一体机额外承载该功能,超出了其产品本身的设计定位与教学场景的实际需求。 增加投标成本与竞争门槛。该参数要求强制绑定网络交换功能及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一方面会导致投标人只能选择少数具备该额外功能的产品型号,排除了市场上大量符合 教学核心需求但未配置该非必要功能的优质产品,限制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具备该额外功能的产品在硬件配置、研发成本上更高,会直接推高投标报价,增加采购成本,不符 合经济性采购原则。无明确的技术标准支撑。该参数未明确网络交换功能的具体技术指标(如端口速率、交换带宽、并发连接数等),仅模糊要求“实现交换机功能”,缺乏可量化的评判依据,可能导致投标产品的功能满足度参差不齐,也为评标工作带来模糊空间,影响招标的公正性与严谨性。标书代写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10 寸交互一体机“双网口支持网络交换功能”的参数要求,超出产品核心功能定位与教学实际需求,强制绑定非必要功能及检测报告,变相排除大量优质潜在投标人,构成差别待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 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技术参数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 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 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案涉参数既与交互一体机教学核心功能无关,又通过非必要功能绑定抬高竞争门槛,符合上述“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 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案涉参数要求的“网络交换功能”及第三方检测报告,本质上是通过附 加非必要技术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违背该条款精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 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 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六)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 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案涉参数与交互一体机的教学核心功能无关,且间接指向少数具备该非必要功能的产品,构成对其他供应商的差别待遇。
答:1、该功能定位符合与实际需求;“内置独立千兆网络交换机” 的要求是保障教学网络稳定性的通用技术设计,避免带宽竞争与功能干扰教育场景中,交互一体机需同时连接多类外接设备(如 3-5 台学生平板、高清摄像头、实物展台)及 AI 算力模块(需实时传输 4K 视频流、音频数据用于课堂分析)。若交换机与其他模块(如主板、存储单元)共享带宽,会导致 “外接设备抢占**”(如学生平板投屏时,AI 算力模块数据传输延迟),直接影响 AI 分析的实时性(如课堂互动响应延迟、行为识别偏差)。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证明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也可作为客观证据,****委员会判断产品是否满足技术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且本项目检测报告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市场上主流厂家,如:视隆、鑫城、大华、海康等均能满足,不存在指向性或唯一性的情况。标书代写
二、3、98 寸交互一体机参数:“3、整机支持双路可插拔模块,一个槽位支持 OPS 模块插拔,另一个槽位支持 AI 模块插拔,用于设备能力提升。(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 告复印件)”具有指向性,指向希沃品牌产品,所有网上可查的中标记录均指向希沃。
事实和依据:经网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本次招标 98 寸交互一体机“3、整机支持双路可插拔模块,一个槽位支持 OPS 模块插拔,另一个槽位支持 AI 模块插拔,用于设备能力提升。(提供国 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参数,****大学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大学智慧教室(二期)采购项目中同类产品的核心参数表述完全一致,而上述两项 目最终均由希沃品牌中标,足以证明该参数具有明确指向性,实质是为希沃品牌量身设定。 ****大学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大学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科技-****中心 ****大学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大学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科技-****中心 ****大学智慧教室(二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大学智慧教室(二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教育装备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本次招标 98 寸交互一体 机“双路可插拔模块”参数,****大学、****大学两项目中希沃中标产品参数完全一致,实质通过技术参数变相指向特定品牌,违反该条款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案涉参数未采用“参照或相当 于”表述,且仅希沃品牌产品在同类项目中匹配该参数并中标,构成通过技术条件变相指定品牌,属于上述条款禁止的 限制竞争情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 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案涉 参数通过高度匹配希沃产品的技术特征,间接指向该品牌,排除其他供应商竞争,符合上述“指向特定产品”的差别待遇情形。
答:1、AI在目前的智慧教室建设中已经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于AI算了模块部分,若是采用外置盒子的方式,会有大量的接线存在,其安全性和稳定性都会存疑,若是某条线不小心没接好,就会直接导致AI能力无法再课堂中使用,采用集成式插入的方式,就能很好的解决这样一个问题,采用pin针脚接触的方式,能够让AI算力盒子与设备紧固连接,大大提升了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且在已有的设备上,只需要插入该盒子就能提升设备的AI能力,对于设备能力的扩展性页非常的方便。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证明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也可作为客观证据,****委员会判断产品是否满足技术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且本项目检测报告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市场上主流厂家,如:视隆、鑫城、鸿合等均能满足,不存在指向性或唯一性的情况。标书代写
三、3、98 寸交互一体机参数:“11、整机内置 2.2 声道扬声 器,位于设备上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 10W 高音扬声 器 2 个,上朝向 20W 中低音扬声器 2 个,额定总功率 60W。 12、整机内置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喇叭采用槽式开 口设计,不大于 5.8m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复印件)”均具有指向性,指向希沃产品,目前网上公开信 息查询所有具有这两条参数的标段全部指向希沃。
事实和依据:1.在教室场景中,将扬声器置于设备上边框虽能在理论上 能够避开教室障碍物,提升扩声效果。但受限于声学物理特 性和教学环境需求,实际扩声效果存在缺陷。高音扬声器顶 置设计使高频声波集中在教室中上部,而中低音扬声器上朝 向设置,产生的中低频声波会因天花板反射形成驻波,导致 声场浑浊,降低语音清晰度。此外扬声器部署于上边框,部 分扬声器朝向天花板,教室天花板通常为硬质材料,顶置扬 声器发出的声波经天花板反射后,与直达声形成时间差造成 回声,****小组讨论时,回声会进一步影响扩声效 果。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希沃在多渠道宣传采用 2.2 声道, 顶置扬声器设计,该功能是为“希沃”品牌及其**品牌、 **供应商定向设置的排他性功能。 ****大学智慧教室(二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大学智慧教室(二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教育装备网 网上**参数公开 65 寸 75 寸 86 寸希沃 FG65EC、FG75EC、FG86EC 交互式智能教育一体机教学 触摸大屏 2.在缝隙发声技术是通过结构缝隙实现声音传播的声学 技术,其核心原理是:扬声器或发声单元振动产生的声波, 通过设备表面或内部的特定设计缝隙传导至外部空间,实现 声音的输出。MAXHUB(视臻科技)是最早将缝隙发声技术应 用于交互智能显示设备的厂商。2018 年,MAXHUB 首创“双 侧缝隙发声技术”,并将其集成至会议平板产品中。缝隙发 声技术是通过最小化交互显示设备的音箱喇叭外露面积,缩 窄设备边框,达到增大屏占比的目的,满足企业会议室简约 **外观设计的需求。 ****集团旗下的企业,希沃也使用了 MAXHUB 的 缝隙发声结构设计,教室场景中,音频扩声能让教室内每一 位学生听到、听清教学讲解远比设备的窄边框外观更重要, 缝隙发声牺牲扩声效果换取外观的美观是华而不实的功能 设计,完全没有考虑教育场景的使用需求。要求不大于 5.8 mm 的缝隙宽度是为“希沃”品牌及其**品牌、**供应商 量身设计的不合理要求。该功能要求,无论设备结构设计如 何精密,共振效果如何好,相比于直接面向教室传播的网孔 喇叭,缝隙发声出声面较窄,声音容易被遮挡,导致声音响 度衰减更大。 在教室场景中使用缝隙发声技术虽然能简化设备外观设 计,提升屏占比,但因其物理特性和声学原理的限制,在实 际应用中存在以下核心缺陷,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和设备可靠 性。缝隙发声技术通过设备边框的细长开口(招标文件要求 不超过 5.8mm)传播声音,出声面积远小于传统扬声器网孔。 根据声学原理,声音传播距离与声源面积成正相关,狭窄缝 隙会导致声压级(SPL)快速衰减。在标准教室中,缝隙发 声的实际响度可能比传统扬声器低 5-8dB,后排学生需费力 聆听。此外,缝隙发声的声波扩散角度较小,水平扩散约 1 20°,垂直扩散不足 60°,导致教室两侧和后排区域存在明 显“听觉盲区”,增加教学负担。要求采用缝隙发声技术且 喇叭开口不大于 5.8mm 是为“希沃”品牌及其**品牌、合 作供应商量身设计的排他性功能。 MAXHUB 介绍 关于 MAXHUB-激发高效力量成就高效组织-智能会议平板-视频会议解决方案 MAXHUB 是******公司旗下品牌 关于 MAXHUB-激发高效力量成就高效组织-智能会议平板-视频会议解决方案 ******公司为 **视源****公司 100%****公司 ******公司-视臻信息-爱企查 希沃是**视源****公司旗下品牌 希沃﹒seewo 网上**参数公开 65 寸 75 寸 86 寸希沃 FG65EC、FG75EC、FG86EC 交互式智能教育一体机教学 触摸大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 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 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 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次招标 98 寸交互一体机“2. 2 声道顶置扬声器 ≤5.8mm 缝隙发声”参数,仅希沃品牌产 品在公开宣传及中标项目中匹配该配置,实质通过技术参数 变相指定品牌,构成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限制与排斥,违反 该条款禁止性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 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 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 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 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案涉参数未采用通用技术标准描述,也未添加“或相当于” 表述,直接采用仅特定品牌匹配的专属技术要求,违背该条 款对技术规格描述的合规性要求。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 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案涉 参数通过高度匹配希沃产品的扬声器配置与发声技术,间接 指向该品牌,排除其他品牌供应商竞争,符合上述“指向特 定产品”的差别待遇情形,损害公平竞争秩序。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 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本次参数设定未兼顾市场其他品牌技术特性,仅 为希沃品牌定向设置排他性条件,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因无 法匹配参数而丧失竞争资格,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差别待遇, 违反该条款公**则。
答:1、该功能定位符合与实际需求,教室环境存在两个特点:①摆放设备较多,教室内含有学生桌、学生椅等等设备;②教室布局分散,在上课时,学生分散在教室的各个位置。所以为了前排不刺耳,后排听得清,教室内声场均匀的设计尤为重要。如果室内声场分布不均匀,就会造成听音模糊,影响教学效果,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听觉健康。采用发声音箱顶置的设计,能够有效的避免学生桌椅的阻挡对声波,让整个教学空间声场更加的均匀。缝隙发声设计可以使得整体边框更窄,屏幕占比更大,视觉上给师生带来优质观看体验。在听觉上,缝隙发声使得整体声音播放更加饱满,提高学生视听体验。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证明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也可作为客观证据,****委员会判断产品是否满足技术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且本项目检测报告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市场上主流厂家,如:视隆、鑫城、大华、安道、创维等均能满足,不存在指向性或唯一性的情况。标书代写
四、4、86 寸电容智慧黑板参数:“33、整机设备自带地震预 警软件。支持在地震预警页面中获取位置,可以手动进行位 置校准。支持在地震预警页面中选择提醒阈值。支持在地震 预警界面中开启和关闭地震预警服务。(提供国家认可的第 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为希沃独有参数,该参数具有明显 指向性,目前公开渠道可查询资料所有该参数产品均指向希 沃品牌。
事实和依据:地震预警作为突发事件应对的重要技术手段,确可为校园 师生争取宝贵的几秒至数十秒应急避险时间,对保障生命安 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将地震预警功能强制集成于交互式 平板教学设备的技术要求,存在明显的应用局限性与合理性 缺陷,难以满足校园安全应急的实际需求。 地震预警功能植入教学显示设备在实际使用场景中存在 严重缺陷。日常教学过程中,并非所有课堂都开启教学多媒 体设备。一旦发生地震,若设备未开机,预警信息将无法触 达教室内的师生,导致关键时段出现预警失效,预警预防形 同虚设。****小学普遍采用的预警措施是将地震预警系统 与校园广播系统集成,通过公共广播实现全区域、全天候、 无死角的预警播报,确保无论师生身处教室、走廊、操场或 其他功能区域,均可第一时间接收到统一、清晰的疏散指令, 相比于通过大屏软件进行播报更加可靠、普适。 教学显示设备具备地震预警功能是希沃品牌及其**品 牌所独有的功能。根据公开网络信息显示,希沃于 2024 年 3 月 25 ****中学首次公开展示“**首个基于教 室交互智能平板的地震预警系统”,并将其作为产品差异化 宣传重点。 目前所有公开信息中,该描述全部指向希沃品牌,该参数 具有极强的指向性。 希沃官网信息 **首个基于教室交互智能平板的地震预警系统在**亮相-希沃﹒seewo 希沃参数介绍 902announcement748****665924ba384d0e2ce177b1547.pdf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招标 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 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本次招标 86 寸电容智慧 黑板“整机自带地震预警软件(含位置获取与校准、提醒阈 值选择、服务开关功能)”参数,经公开渠道查询仅希沃品 牌产品匹配该功能配置,实质通过技术参数变相指向特定品 牌,违反该条款禁止性规定,构成对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排斥。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 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 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 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案涉参数未采用“参照或相当 于”等开放性表述,且仅希沃品牌产品在公开项目中匹配该 地震预警功能参数,属于通过技术条件变相指定品牌,构成 对其他供应商的不合理限制,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 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案涉 地震预警功能参数通过高度匹配希沃品牌产品的专属配置, 间接指向该品牌,导致其他品牌供应商因无法满足参数而丧 失竞争资格,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差别待遇,损害招标投标 活动的公正性。
答:1、该功能定位符合与实际需求;地震预警在家庭场景(电视机)和个人移动终端(手机/平板电脑)已做推广普及多年,对于学校这种人员密集场所,教学设备安装地震预警应用是有必要性的。****学校教室普及率很高的多媒体设备,预装地震预警系统能够在灾害来临前有效地传递地震预警信息,地震预警功能可以在地震发生前几秒到几十秒的时间内提前发出警报,提高逃生时间,****学校教职工减少伤亡风险,提**全意识,培养应对灾害的能力,对于学校师生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智慧黑板的地震预警功能革新了校园安全体系,它能即时接收并清晰显示地震预警信息,相比传统广播系统,这一过程更加快速直接,确保了信息的实时性和精确度。师生无需离开教室或依赖外部通信就能接收到警报,极大地缩短了信息传递的时间差。这一即时响应特性为师生提供了宝贵的逃生准备时间,允许他们在地震来袭前迅速采取避难措施,如躲避至安全地点或撤离至预定的安全区域。此外,智慧黑板配备的强提醒功能确保了即使在嘈杂环境下,警报也能被有效注意到,显著提高了师生的反应速度。不仅如此,智慧黑板还扮演着教育与培训工具的角色,通过日常的地震安全教育和演练,以及直观的信息展示,加深了学生对地震预警系统的理解,增强了他们的应急反应能力。这一功能的集成不仅体现了智慧教育的前沿趋势——****化校园安全和教育品质,同时也彰显了教育技术的多功能属性,即智慧黑板不仅能服务于常规教学,还在紧急情况下成为守护师生安全的关键设施,展现了教育技术的创新与实用性。且市场较多地震预警软件可以进行安装使用。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证明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也可作为客观证据,****委员会判断产品是否满足技术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且本项目检测报告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可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市场上主流厂家,如:视隆、鑫城、海信、海康、丽显、视德等均满足,不存在指向性或唯一性的情况。标书代写
五、8、智能笔参数:“4.内置高精度陀螺仪,具备模拟激光 笔功能,可通过笔身按钮激活陀螺仪模拟激光功能,适用于 加载防眩光设计的教学显示设备。”参数具有倾向性,完全 指向希沃品牌产品。
事实和依据:经网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本次招标智能笔“4.内置高精 度陀螺仪,具备模拟激光笔功能,可通过笔身按钮激活陀螺 仪模拟激光功能,适用于加载防眩光设计的教学显示设备” 参数具有明显品牌倾向性,实质完全指向希沃品牌产品。公 开渠道可查****学校精品教室升级项目等多 个同类招标项目中,该条参数表述与本次招标参数完全一致, 且对应项目最终中标产品均为希沃品牌智能笔,足以证明该 参数是为希沃品牌定向设定的排他性技术要求,排除了其他 潜在投标人的竞争资格。 ****学校精品教室升级项目公示 ****学校精品教室升级项目公示-****学校信息实训 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招标 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 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本次招标智能笔参数与希 沃品牌产品功能高度匹配,且无“或相当于”等开放性表述, 实质通过技术参数变相指向特定品牌,违反该条款禁止性规 定。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 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 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 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者投标人。”本次智能笔参数仅希沃品牌产品在公开项目中 匹配,且排除其他品牌竞争,符合上述“以不合理条件限制 潜在投标人”情形。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 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 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 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 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次智能笔 参数未采用通用技术标准,仅以希沃专属功能为要求,属于 通过技术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 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 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 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 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1、该功能定位符合与实际需求;教室内的防眩光教学显示设备为了降低反光、提升学生观看体验,屏幕表面的防眩光涂层会大幅削弱传统物理激光笔的光斑亮度,导致老师指向的内容模糊不清,甚至完全看不到光斑,失去指示意义。而陀螺仪模拟的激光笔是数字式虚拟激光,直接在显示设备的系统内生成指示光标,不受防眩光涂层的影响,光斑清晰、指向明确,完美匹配防眩光教学屏的使用需求,让防眩光屏的视觉优势和教学指示的精准性兼得。传统物理激光笔存在明显的校园安全隐患:尤其是大功率激光笔,直射学生眼睛会造成视网膜损伤,即便小功率激光笔,长期近距离使用也会对师生视力产生影响,且校园内学生接触激光笔还可能引发误操作风险。而陀螺仪模拟激光笔是数字虚拟指示,无任何物理激光发射,零辐射、零光损伤,从根源上规避了激光辐射的安全问题,完全符合校园教学的设备安全规范,****学校和家长对视力保护的顾虑,是更适配校园的安全设计。2、市场上主流厂家,如:大行、罗技、易相随、诺为、iLCE莲创等均满足,不存在指向性或唯一性的情况。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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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