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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市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有关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标书代写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标书代写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标书代写
| 5 |
3.1.8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机械员:1人; |
现修改为:
| 5 |
3.1.8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机械员:1(投标时无需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该岗位人员(试验员),评标时不对该人员进行评审,后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人;标书代写 |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index/new)、****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cn:9095/npztb/)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