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拟对“**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项目服务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2.5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1.日常发布。根据****需求,采用新媒体语言(含美工设计)对“**交通执法”微信内容进行排版、编辑和审核。“**交通执法”微信每周推送3到5期,每期条数根据采购方需求。信息发布、内****政府政务新媒体检查要求等。2.新媒体产品。包括政策图解、宣传海报(包括重要节日)设计等项目,全年不少于10张。3.宣传支持。服务期内,配合****积极做好“**交通执法”微信的推广策划,扩大影响力。4.栏目设置。根据****需求,及时设置更新政务新媒体子栏目,满足采购人日常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网上办事服务等需求。
(二)服务要求。供应商在负责微信运维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要确保运营账号和内容的安全,不得损害采购人形象。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四)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注意事项标书代写
1.本次招标通过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项目有效报价不得超过2.5万元。
2.报名材料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提供项目报价单(见附件2)。
3.申报截至日为2026年2月9日17:00(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4.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密封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组织人事科(高新区红枫路2号),申报资料要填报完整、简明扼要,加盖单位公章。
5.不允许转包中标项目,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401室
如有疑问,请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1-****2110。
附件:1.综合评分标准.doc
2.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