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拉伐(青岛)工业有限公司船用设备生产线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胶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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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16421YKJELL STEFAN HANSSON
李文**省**市**市
****开发区闽**路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船用设备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70-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C3734-C3734-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市**市 闽**路9号
经度:120.08754 纬度: 36.14345****环境局**分局
2023-09-20
青环审(**)〔2023〕172号913********316421Y002V
2020-08-051000
200****
913********316421Y******公司
****0000MA3CL36A6Q****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0222MA3N4NR85W,913********765688D2025-05-22
2025-05-232025-10-09
2026-01-072026-02-03
https://www.****.cn/about-us/our-company/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为迁建迁建,开发和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主厂区主要原辅材料为不锈钢管500吨/年、不锈钢板1500吨/年、碳钢210吨/年、不锈钢酸洗钝化液31.8吨/年、探伤液1.8吨/年、切削液1.5吨/年、硅酮高温漆4.4吨/年、环氧厚浆漆2.1吨/年、醇酸面漆2.4吨/年、稀释剂(20-05)1.7吨/年、稀释剂(GTA007)1.53吨/年、氢氧化钠2.8吨/年、氢氧化钙4.8吨/年等。外租厂主要原辅材料为不锈钢管50吨/年、不锈钢板150吨/年。 项目主厂区主要生产设备有激光切割机1台、等离子焊接机1台、卷板机2台、型材弯曲机1台、焊机45台、折弯机1台、切管机1台、锯床1台、车床1台、钻床1台、打磨设备10套、高压无气喷涂1套、空压机3台,新增等离子切割机1台、酸洗房1间、酸液喷淋设备2套、小件酸洗槽1个、高压水清洗设备2套。外租厂主要生产设备为焊机10台。项目建成后,年产200套EGC(船舶废气清洁系统)以及1000套船用压载水系统。项目主厂区主要原辅材料为不锈钢管500吨/年、不锈钢板1500吨/年、碳钢210吨/年、不锈钢酸洗钝化液31.8吨/年、探伤液1.8吨/年、切削液1.5吨/年、硅酮高温漆4.4吨/年、环氧厚浆漆2.1吨/年、醇酸面漆2.4吨/年、稀释剂(20-05)1.7吨/年、稀释剂(GTA007)1.53吨/年、氢氧化钠2.8吨/年、氢氧化钙4.8吨/年等。外租厂主要原辅材料为不锈钢管50吨/年、不锈钢板150吨/年。 项目主厂区主要生产设备有激光切割机1台、等离子焊接机1台、卷板机2台、型材弯曲机1台、焊机45台、折弯机1台、切管机1台、锯床1台、车床1台、钻床1台、打磨设备10套、高压无气喷涂1套、空压机3台,新增等离子切割机1台、酸洗房1间、酸液喷淋设备2套、小件酸洗槽1个、高压水清洗设备2套。外租厂主要生产设备为焊机10台。项目建成后,年产200套EGC(船舶废气清洁系统)以及1000套船用压载水系统。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GC船舶废气清洁系统生产线项目:机加工-打磨-卷制-整形-焊接-酸洗钝化-喷漆-补漆。压载水系统生产线:只组装。船用锅炉生产技术改造:对现有锅炉生产线中水压气密性测试环节增加防锈处理。外租厂不生产产品,只对产品进行焊接组装。EGC船舶废气清洁系统生产线项目:机加工-打磨-卷制-整形-焊接-酸洗钝化-喷漆-补漆。压载水系统生产线:只组装。船用锅炉生产技术改造:对现有锅炉生产线中水压气密性测试环节增加防锈处理。外租厂不生产产品,只对产品进行焊接组装。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等离子切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P15)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酸洗废气经风机引入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P16)排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喷漆、晾干等易产生有机废气的区域全封闭,保持微负压状态。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涉及废气产生的生产设备均封闭管理。焊接烟尘和打磨废气分别经移动式收集设施收集、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探伤废气、补漆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酸洗钝化废水经厂****处理站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的船用锅炉试压水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压载水设备试压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酸洗钝化工艺废水中总铬、总镍车间排放口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中标准要求。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因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主厂区西厂界和外租厂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北、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废金属下脚料、焊渣,收集尘、废滤筒(除尘更换)、废布袋、包装废物、试压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酸洗钝化液包装桶、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探伤液擦洗抹布、废探伤液包装桶、酸洗钝化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小件酸洗槽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生产车间、废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土壤监控点,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等离子切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P15)排放。酸洗废气经风机引入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26米高的排气筒(P16)排放。 喷漆、晾干等易产生有机废气的区域全封闭,保持微负压状态。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焊接烟尘和打磨废气分别经移动式收集设施收集、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探伤废气、补漆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各废气排放筒排放浓度能满足各标准要求,无组织能满足各标准要求。 酸洗钝化废水经厂****处理站处****处理站内二次处理。 ****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压载水设备试压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酸洗钝化工艺废水中总铬、总镍车间排放口水质、厂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水质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生产设备室内放置,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减振基础、减振器,管道接口采用柔性连接。 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各项固废均分类收集处置。 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①平面布置的变化:EGC环保设备生产线位置从环评上的B1及D1调整为布设在D1、B1、D2南车间,等离子切割机位置由B1车间调整为B5车间。压载水产品组装生产线位置从环评上的B2调整为布设在D2车间北面。由于等离子切割机位置的变化,DA015排气筒和布袋除尘器风机位置发生变化,废气处理措施、风机降噪措施、排气筒高度不变。 ②****处理站由单纯处理锅炉试压废水变为处理试压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处理能力由15m3/d变为36m3/d,工艺由“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滤沙罐”变更为“膜处理+强制循环闪蒸+旋风分离”。 ****处理站新增固废为废石英砂、废滤袋、废RO膜、浓缩液,新增固废量为72.716t/a。废石英砂、废滤袋、废RO膜、浓缩液未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里,由于其在处理酸洗钝化废水时沾染了毒性物质(铬、镍),可能有危险特性。 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应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固体废物包括:1.生产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能具有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废石英砂、废滤袋、废RO膜、浓缩液需要进行危废鉴别。 企业正在开展危废鉴别工作,鉴别结果出来前,废石英砂、废滤袋、废RO膜、浓缩液在危废间内暂存,危废间有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可妥善暂存。鉴别结果出来后,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处置。 ③****处理站由原处理后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变为****处理站二次处理后外排入污水管网。 2、项目变更分析 ①企业考虑实际生产过程中的便捷性,将环评阶段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EGC环保设备生产线、压载水产品组装生产线、DA015排气筒位置的变化均未新增产污环节,根据后续监测结果,未造成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②企业考虑生产工序污染因子、占地面积等因素,****处理站的规模和工艺,根据后续监测结果,建设未造成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③为进一步处理废水中的氮、氟化物,酸洗钝化废水经处理后再****处理站二次处理后外排入污水管网。根据后续监测结果,未造成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表(备案编号:370281-2023-297-L),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 设置了规范的排放口、标志牌、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加装了专用电表。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2.48 0.9236 0 0 0 3.404 0.924
4.59 4.26 0 0 0 8.85 4.26
0.42 1.66 0 0 0 2.08 1.6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1.1 0 0.2 0 0 1.1 0 /
2.55 0.078 0.165 0 0 2.628 0.078 /
4.78 0.19 3.1717 0 0 4.97 0.1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浓度限值 ****处理站 ****处理站出水中总铬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1mg/L、总镍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24mg/L
2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 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表2一级标准、****处理厂接管要求 ****处理站 主厂区总排口、外租厂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氟化物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 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表2一级标准要求,其它****处理厂接管要求。
3 沉淀池 / 沉淀池 主厂区总排口、外租厂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氟化物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五部分 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表2一级标准要求,其它****处理厂接管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 布袋除尘器 等离子切割废气排气筒监测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3.0~3.4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9.3×10-3~1.23×10-2)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 酸洗净化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 酸洗净化塔 酸洗钝化废气排气筒HF为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氮氧化物为未检出,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 现有“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 现有“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DA010排气筒VOCs的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要求。
4 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 项目主厂区厂界、外租厂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174~0.35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减震垫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4类 厂房隔声、减震垫等 主厂区西厂界和外租厂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主厂区南、北、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生产车间、废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土壤监控点,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采取了分区防渗、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检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金属下脚料、焊渣,收集尘、废滤筒(除尘更换)、废布袋、包装废物、试压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酸洗钝化液包装桶、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废探伤液擦洗抹布、废探伤液包装桶、酸洗钝化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小件酸洗槽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备查。 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和危废库。各项固废均分类收集处置。 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设有一般固废和危废台账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表(备案编号:370281-2023-297-L),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般固废依托现有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00m2),危废依托现有1座危废暂存间(60m2)。依托现有喷漆室,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DA010排气筒排放一般固废依托现有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00m2),危废依托现有1座危废暂存间(60m2)。依托现有喷漆室,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DA010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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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原位于**市**道99号的船舶废气清洁系统(EGC)环保设备生产线(北厂区)搬迁至主厂区,原北厂区停止使用。原位于**市**道99号的船舶废气清洁系统(EGC)环保设备生产线(北厂区)搬迁至主厂区,原北厂区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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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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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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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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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已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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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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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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