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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3
关于审定****区WS5单元188N-I-21地块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
你单位填报的202********733《**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徐方(2026)DA310********005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
二、建设项目名称:****区WS5单元188N-I-21地块住宅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区**街道 **188N-I-6地块,南至龙兰路,西至188N-I-23、188N-I-20地块,北至188N-I-22、188N-I-23地块。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0044.45平方米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57523.58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30066.68。
八、建筑容积率:1.5。
九、绿地率:35%(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3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交警、消防、水务、建管、交通、绿容、民防、应急、房管、环保、卫生、地震、邮政、文旅、供水、供电、燃气、街道、机管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机关提出申请。
**市******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