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 聚创环保 | FA-1H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 元特 | SYY2000-YM4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风速仪 | 聚创环保 | QDF-6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测距仪 | 森威达 | SW-TG-10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浊度仪 | 水专家 | WCG-200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电导率仪 | 水专家 | DDP-21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水质速测箱 | 水专家 | SC-1Y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8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AT微生物检测仪 | 水专家 | ATP-1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9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水质分析测试仪 | 水专家 | XZ0125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0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勤业致远 | M5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1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突发事故检测箱 | 勤业致远 | BGG-11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2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辐射剂量率仪 | 聚创环保 | JC-FS6101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3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有效氯检测仪 | 聚创环保 | JC-YCL-1A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4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 | 聚创环保 | CCZ100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5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聚创环保 | RG110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6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泵吸甲醛检测仪 | 元特 | SKY6000-CH2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
| 17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便携式不分光红外气体分析仪 | 勤业致远 | QY-3051F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具有CPA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书 测量原理:不分光红外分析法/非分散红外法(NDIR)(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样方式:内置泵吸式※测量范围:0~200.0×10-6CO、0~1.000%CO2(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 辨 率:0.1×10-6 CO;0.001% CO2重 复 性:≤1% F﹒S零点漂移:≤±2% F﹒S /h跨度漂移:≤±2% F﹒S /3h线性偏差:≤±2% F﹒S温度附加误差:(在10℃~45℃)≤±2% F﹒S /10℃一氧化碳干扰:1250mg/m3CO≤±0.3% F﹒S响应时间:CO:t0~t90≤45S;CO2:t0~t90≤15S预热时间:≤30min流量范围:(0.5-2.0)L/min※存储功能:≤5000组测量数据,生产厂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