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提质及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环卫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30,更正为:2026-02-10。
1.将“大型勾臂转运车、18方压缩式垃圾车、6方压缩式垃圾车、新能源12方洒水车、中型洗扫车”中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是”更正为“否”。
2.将“大件垃圾收运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7)条“燃油种类及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更正为“燃油种类及排放标准:汽油、国六排放标准”。
3.将“大型勾臂转运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2)条“发电机功率(kw):≥210”更正为“发动机功率(kw):≥210”。
4.将“新能源12方洒水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2)条“整备质量(kg):≤7250”更正为“整备质量(kg):≥7250”;第(7)条“电池容量(kwh):200(±10)”更正为“电池容量(kwh):≥190”;第(11)条“接近角/离去角(°):≥19/10”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14/10”。
5.将“中型洗扫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第(2)条“整备质量(kg):≤7500”更正为“整备质量(kg):≥7400”;第(3)条“额定载质量(kg):≤4300”更正为“额定载质量(kg):≥4300”;第(5)条“外形尺寸(长×宽×高)(m m):≥7050×2200×2800”更正为“外形尺寸(长×宽×高)(m m):≥7050×2200×2600”;第(8)条“接近角/离去角(°):≤21/11”更正为“接近角/离去角(°):≥17/11”。
6.第3.3.2商务要求交货时间: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一、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包1: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二、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593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鼎屏镇环城路东四段199号
联系方式:183****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联系方式:0826-****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老师、方老师
电话:183****2512、0826-****660
****
202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