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水利局关于灵山县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驾马江平南镇驾马村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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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水利局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3日
标 题: ****水利局关于**县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驾马江**镇驾**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灵水审〔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3日
****水利局关于**县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驾马江**镇驾**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6-02-03 17:30

**县水利工程站:

你站报来《**县2025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十批)驾马江**镇驾**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根据专家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镇位于**县西北部,距离县城仅约16公里,是**县的“西大门”。它北面与横州市接壤,西连烟墩镇,东南邻三海街道。全镇总面积约112平方公里,下辖1个社区和19个行政村,****社区。

本工程的主要存在问题是河堤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影响正常运行,且对日常管理造成极其不利影响。历年来洪水及雨水的冲刷给河堤上部茶厂及周边建筑造成一**全隐患。因此,对本工程进行修复加固十分必要。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对河提进行衡重式埋石混凝土挡土墙加固105.8米。挡墙顶浇筑混凝土步道,安装预制混凝土护栏109米,路边再安装波浪形钢制护栏102米。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工程等级为IV等,永久建筑物为4级。根据水利部颁布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的规定,导流洪水标准为5年—10年一遇,本工程的围堰为5级临时建筑物,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导流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

三、工程设计内容

基本同意实施方案设计的内容。

对河提进行衡重式埋石混凝土挡土墙加固105.8米。挡墙顶浇筑混凝土步道,安装预制混凝土护栏109米,路边再安装波浪形钢制护栏102米。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期为1个月。

五、工程投资概算

同意实施方案编制概算采用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经核定,工程静态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6.36万元,临时工程费2.01万元,独立费用7.82万元,基本预备费3.81万元。

六、工程效益

本次项目实施后,将消除河堤的安全隐患,保障河堤工程安全的运行,保护下游居民及耕地安全;同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将提高河堤的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河堤工程综合效益。

****水利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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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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