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03 |
| 文 号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
| 文 号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时效说明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高效光伏电池半片钝化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 江****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 ****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划片机30台、钝化主设备5台、发料机2台、测试段单轨20条、测试仪器各20套、复测测试机2台、离线EL3台,以N型TOPCON双面单晶太阳能电池、三甲基铝(TMA)、半片电池EVA板、半片电池纸箱、半片电池珍珠棉套箱、210R半片整板托盘为原辅料,本次改建后一期年产13GW太阳能电池不变 | ****研究院****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高浓废水,排入排水池,经厂总排口排入涟****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中COD、SS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除氟化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一级A标准,氟化物执行≤1.3mg/L标准,尾水最终排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钝化尾气、储运废气,钝化尾气和储运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依托二期钝化工序“燃烧筒+集尘器+二级酸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22)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中太阳能电池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和风机等噪声。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营运期厂界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除尘灰,均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或委托处置。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