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生产车间自动充棉机(棉绒机)及一分厂二车间生产机台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灵秀镇**路476号
成交金额:71.6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 | 自动充棉机(棉绒机) | 高领 | 624E | 28台 | 25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江凤、陈哲和、肖宇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各合同包的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按0.9%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各合同包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公司**金融街支行
开户名称:****
账 号:811********00381637
本项目合同包1代理费总金额:0.6951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同包1:
1.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前附表”中“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版原件;****银行****银行开具的,须附上情况说明,未按以上要求为无效资信证明)”,其中“**市****公司”未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故资格审查不合格。
2.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一)合同包1:自动充棉机(棉绒机)”中“1.采购清单:注:供应商应根据以上采购清单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至少明确货物单价、总价、品牌型号等,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中“******公司”未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明确货物品牌,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前附表”中“无效响应文件条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0)供应商出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要求的。”,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其余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4.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中“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标注货物的品牌,若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其中“**三****公司”和“****”提供的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故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以及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前附表”中“评审标准和方法: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序进行处理:(1)询价通知书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2)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三****公司”和“****”评审价相同,且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1为“****”。
(二)合同包2:
1.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本项目合同包2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市燕北街道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0598-****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吴珊珊、张杏涛、林燕/0591-****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