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首次招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品牌不统一,且所供实物与投标文件中对应货物图片的品牌不一致,导致无法进行公平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首次招标作废标处理。为顺利完成采购任务,****现组织开展第二次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加急标书代写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采购人:****
3.采购内容与数量:采购“**大米706袋、雪花特一级面粉706袋、葵花籽油116桶”。每份标准配置为:
大米:10公斤/袋(真空包装)
面粉:10公斤/袋
食用油:葵花籽油5升/桶
品牌与质量要求:
1.品牌要求:本次招标货物品种统一指定为**大米(真空包装)、雪花特一级面粉、葵花籽油。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对应品类的市场流通主流品牌,品牌可自选,但同一品类产品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唯一品牌,且供货实物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承诺品牌完全一致。加急标书代写
2.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大米须符合GB/T 19266等**大米相关标准,面粉须符合GB/T 1355等,食用油须符合GB 2716等),具备SC生产许可标志,并在保质期内(生产日期建议为2026年1月1日之后)。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对应规格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预算控制: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仍为人民币9.98万元(大写:玖万玖仟捌佰元整)。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此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供应、仓储及配送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评标方法加急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加急标书代写
1.采购人将首先对所有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为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以及报价文件是否完整、响应。
2.通过资格审查且总报价未超过预算控制价9.98万元的供应商,方进入评标阶段。加急标书代写
3.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总报价最****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由采购人组织抽签或协商确定。
四、报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
1.报价单: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品牌名称(如:XXX牌**大米、XXX牌雪花面粉、XXX牌葵花籽油)、规格(大米10kg/袋、面粉10kg/袋、葵花籽油5L/桶)、单价(元/袋或元/桶)、项目总报价(706袋米、706袋面、116桶油总价)。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9.98万元。
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供货资质复印件。
3.产品证明文件:所报品牌米、面、油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正规进货渠道证明)、所投具体品牌及规格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清晰的产品实物和样本照片,实物必须与质检报告一致。
4.服务保障文件:供应商情况介绍、售后服务承诺书、详细的配送实施方案(须明确满足所采购货物的配送能力)。
5.业绩证明文件(可选):提供2023年以来类似规模的米面油等民生物资供应合同案例复印件。
6.信誉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采购时间安排(二次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5日。
答疑时间:2026年2月5日前。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26年2月6日0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文化宫)。
评审时间:报价截止后随即组织评审。
六、合同与配送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另行通知签订采购合同。
2.具体配送时间、地点及签收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质量标准、数量和时间完成配送。供货实物与中标承诺品牌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黄毕力格
联系电话:138****1406
地址:****文化宫
八、其他
1.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2.各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准确,所供货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列品牌、图片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其投标可能被否决。加急标书代写
3.采购人保留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项目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4.采购人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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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