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五)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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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五)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戴卡二期年产800万只铝合金车轮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园区西邑片区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戴卡二期年产800万只铝合金车轮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村委会七坪****园区西邑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10'54.9668",北纬26°15'54.6464";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总投资:63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1.07%;

建设规模:生产线分二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熔炼、铸造、热处理生产工序形成年产500万件的毛坯生产能力;二阶段继续建设熔炼、铸造、热处理、机加、涂装等生产工序,形成年产300万件的成品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年产800万件铝合金车轮的产能。

占地情况:项目占地面积为93379.87m2(140亩),占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建筑占地面积60579.36m2,建筑面积66236.98m2。

劳动定员:本项目拟新增劳动员244人,其中一阶段新增劳动定员185人,二阶段新增劳动定员59人。年工作350天,项目为3班工作制,每天工作24小时。

施工工期:建设期6个月。

**戴卡二期年产800万只铝合金车轮项****村委会七坪****园区西邑片区,规划用地面积93379.87m2,建筑占地面积60579.36m2,建筑面积66236.98m2。主要购买厂区现有联合厂房占地面积54742.3m2、1号宿舍占地面积431.84m2(5F)、2号宿舍占地面积431.84m2(5F)、食堂占地面积1191.28m2(2F)、消防泵房占地面积18.2m2;并扩建联合厂房外贴厂房占地面积3317.17m2、3号宿舍占地面积446.73m2。生产线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熔炼、铸造、热处理生产工序形成年产500万件的毛坯生产能力;二阶段继续建设熔炼、铸造、热处理、机加、涂装等生产工序,形成年产300万件的产品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年产800万件铝合金车轮的产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一阶段主要大气环境影响因素有和料炉废气(颗粒物)、精炼废气(颗粒物、氟化物)、和料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烤包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回装炉废气(颗粒物)、模具加热废气和预处理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模具喷砂废气(颗粒物)、热处理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食堂油烟等;二阶段主要大气环境影响因素有和料炉废气(颗粒物)、精炼废气(颗粒物、氟化物)、和料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烤包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回装炉废气(颗粒物)、模具加热废气和预处理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模具喷砂废气(颗粒物)、热处理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酸洗废气(硫酸雾)、钝化废气(氟化物)、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粉废气(颗粒物)、固化工序废气(挥发性有机物)、补粉废气(颗粒物)、交通运输扬尘等;

2、水环境影响

一阶段主要为生活污水;二阶段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机加工废水、前处理废水);

3、声环境

主要为各生产车间产噪设备、运输车辆等噪声;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金属碎屑、喷粉滤芯过滤装置产生的收集尘、废砂及废脱模剂、废纤维堵套、废旋压脱模机、喷粉滤芯过滤装置产生的废滤芯、模具喷砂收集尘、废过滤介质、废RO反渗透膜;

危险废物: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集尘及废布袋、回转窑铝灰、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导轨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无纺布、废切削液、废清渣剂及铝渣、废清渣剂及铝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废油泥。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和料炉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和料炉废气(G1-1、G1-3、G2-1、G2-3)经气箱式脉冲袋式除尘器(编号:TA005、TA009)处理后经DA007、DA014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和料炉、烤包器天然气燃烧废气(G1-2、G1-4、G2-2、G2-4、G1-6、G2-6)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DA00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金属熔炼(化)-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氟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限制要求。

(2)回转炉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回转炉产生的废气(G1-5、G2-5)收集至气箱式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后经DA008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模具预处理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模具加热废气(G1-7、G1-9)、预热废气(G1-10)分别经DA009、DA01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和表4要求。NOx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NOx(硝酸使用和其他)限值要求。

模具喷砂废气(G1-8、G2-8)经滤筒除尘器(TA007、TA008)处理后经DA010、DA01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热处理炉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热处理炉燃烧废气(G1-11、G2-8)经DA01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1“铸件热处理-热处理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5)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热水锅炉燃烧废气(G2-9)经DA01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6)前处理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涂装前预处理工段酸洗废气(G2-10、G2-11)经水洗喷淋塔处理后,经DA016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氟化物执行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限值要求。

(7)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涂装前处理烘干炉燃烧废气(G2-12)经DA01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NOx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SO2(硫、二氧化硫、硫酸和其他含硫化合物使用)、NOx(硝酸使用和其他)限值要求。

(8)喷粉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喷涂废气(G2-13、G2-16、G2-19)经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经DA018、DA019、DA020、DA022、DA023、DA025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经车间沉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9)固化废气

本次改扩建项目固化工序挥发性有机废气(G2-14、G2-17)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75%)处理后,同底粉固化天然气燃气经DA021、DA024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满足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SO2排放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NOx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SO2(硫、二氧化硫、硫酸和其他含硫化合物使用)、NOx(硝酸使用和其他)限值要求。

(11)食堂油烟

本次改扩建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收集至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限值要求。

(12)交通运输源

项目运输主要通过公路运输,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通过对道路洒水降尘可使扬尘量减少80%,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

清洗废水、脱脂废水、酸洗废水、钝化废水、水洗喷淋塔废水收****处理站处理,最终****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处理厂。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16m3/d,处理工艺为“pH调节+絮凝+沉淀+气浮+砂滤、碳滤”。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有熔炼、铸造、热处理、机加工、喷涂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水泵等公用设备等。为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从声源、传播途径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具体的噪声控制方法有吸声、隔声、消声等。

建设项目实施中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噪声源应采取隔离设施(墙体、门窗),对风机等高噪声源采取设置减振机座、隔声屏等措施,使用低噪声轴流风机等达到降噪的目的。主要措施有:

(1)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水泵等设备。

(2)空压机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并将空压机设置在专门的设备房,以隔绝机械声和整机噪声。

(3)对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等风机安装合适的消声设备,以降低气流噪声对外辐射,并设置减振基础,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

(4)对水泵等动力设备设置减振机座,运行期加强机泵维护,保证电机和轴承温度在合理范围内,泵流道不发生堵塞,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优化布置厂区生产设备和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央部位,并设置减震机座、安装减震橡皮垫。

(6)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得到减缓,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具有较好的降噪效果,可减轻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行时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因此评价认为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98569.255t/a,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96.126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5.4t/a。

(1)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

现有项目厂区西北侧已建有一间占地面积6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根据性质和来源分类存放。

项目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分类存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一般固废外售周期约为一个季度一次,动态流转,库房容积满足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需要,依托可行。

(2)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

现有项目厂区西北侧已建有一间占地面积72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紧邻一般固废暂存区,库房满足“六防”的要求: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收集系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危险废物处置周期约为3个月一次,动态流转,库房容积满足项目危废的贮存需求,依托可行。

(3)生活垃圾收集和贮存

评价要求车间内、生活办公区设垃圾桶,依托现有项目厂区设有的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固废处置

根据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技术政策的总原则是危险废物应实行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即首先通过清洁生产减少废物的产生,在无法减量化的情况下优先进行废物**化利用,最终对不可利用的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须按照这一技术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固废处置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一般工业固废

不合格产品、金属碎屑返回熔炼炉作为原料,循环利用。

喷粉滤芯过滤装置产生的收集尘返回喷粉工序循环利用。

废砂及废脱模剂、废纤维堵套、废旋压脱模机、喷粉滤芯过滤装置产生的废滤芯、模具喷砂收集尘、废过滤介质、废RO反渗透膜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出售不畅时严禁随意排放。

上述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均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同时,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器产生的收集尘及废布袋、回转窑铝灰、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导轨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无纺布、废切削液、废清渣剂及铝渣、废清渣剂及铝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废油泥等均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未落实处置前,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漏工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现有项目目前已与******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见附件7),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可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需求。

日常管理要求

项目固废处置时,尽可能采用减量化、**化利用措施;委托处置的应与处置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转移需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各类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1)危险废物储存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必须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储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并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缩短暂存时间,减少固废暂存对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等的影响。同时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要求企业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制度,每种危废一本,及时登记各种危废的产生、转移、处置情况。

(3)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不得随意堆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登记台账,以备管理部门监督,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至环境中。

(4)危险废物应按照当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报程序进行申报转移,****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可实施,禁止私自处置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五联单制度,运出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运输单位、接收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跟踪联单。

(5)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危险废物运输由具有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完成。

①危险废物内部运输污染防治措施

a.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b.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

c.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厂区道路中的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并对转运工具进行清洗。

②危废外部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a.本项目中,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自行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遵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

b.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c.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

d.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e.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4、地下水及土壤

采取上述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管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或利用。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应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处置,应积极采用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建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2)分区防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以及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确定防渗等级,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参照表8.2-15和表8.2-16进行防渗等级确定,各个分区防渗技术要求参照表8.2-17。

表8.2-15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主要特征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表8.2-16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表8.2-17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分区

天然气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中~强

一般防渗区

易~难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中~强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简单防渗区

中~强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项目所在地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为易。

建设项目厂区分区防渗划分及要求见下表8.2-18,地下水防渗分区示意图见图8.2-6。

表8.2-18 地下水分区防渗

防渗分区

难易程度

防渗区域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前处理车间(脱脂、酸洗、钝化)等区域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7cm/s。其中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前处理车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c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事故池收集池等区域

①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②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GB/T 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系统至少相当于1.5mm**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

简单防渗区

绿化以外的办公生活区、门卫室、配电室、停车场等区域

一般地面硬化

(4)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防渗技术要求,参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评价建议采用的防渗措施如下,具体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

A、重点防渗区

①化学品库

化学品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②污水处理站池体

重点污染防治区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且水池的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于1.0mm,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于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

③事故水池建设要求

事故水池建设参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T231-98等要求进行建设,采用防渗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敞口水池的池壁及池底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最大允许的裂缝宽度须控制在0.20mm内(严于一般建筑砼梁板0.30~0.40mm的要求)。

B、一般污染防渗区

①前处理水池

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混凝土得到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

②前处理车间地面

可采用混凝土防渗层或**度聚乙烯(HDPE)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进行防渗。

混凝土防渗层可采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抗渗合成纤维混凝土、抗渗钢筋混凝土和抗渗素混凝土。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厚度不应小于100mm。如若使用HDPE膜,厚度应不小于1.5mm(《****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垃圾填埋场用**度聚乙烯土工膜》(CJ/T 234-2006)要求)。

C、简单防渗区

主要是指运输道路、办公楼、门卫室、配电室、停车场等无污染产生的区域,采取非铺地坪或普通混凝土地坪,地基按民用建筑做好加固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2025年11月21日我单位于在网站(http://www.js-eia.cn/)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示的方式同步进行信息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通过网站(http://www.js-eia.cn/)、报纸(文摘报)等方式二次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于2026年1月15日通过环境影响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包括报批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及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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