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6-02-06T17: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6-02-11T09:00 |
采购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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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MY-FWCG-2025-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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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底煤业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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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关于印发碳排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控环保字〔2025〕418号)、《****集团碳排放管理办法(试行)》(晋控装备环保字〔2024〕398号)要求,需每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胡底煤业2025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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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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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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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货地址:****市**县 胡底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详见询比文件
四、技术条款:详见询比文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无。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服务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须具备至少1名环评工程师高级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 3.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6.供应商不****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标书代写
七、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