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公司2026年聚羧酸减水剂A类生产辅料(白糖、葡萄糖酸钠)采购(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聚羧酸减水剂A类生产辅料(白糖、葡萄糖酸钠)(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1.询比范围
1.1询比范围:本次询比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品级要求 |
理化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白糖 |
一级品 |
1.蔗糖分/(g/100g)≥99.6,2.还原糖分/(g/100g)≤0.1,3.电导灰分/(g/100g)≤0.1,4.干燥失重/(g/100g)≤0.07,5.色值/IU≤150,6.混浊度/MAU≤160,7.不溶于水杂质/(mg/kg)≤40 |
吨 |
83 |
执行标准: GB/T 317-2018 |
| 2 |
葡萄糖酸钠 |
一级品 |
1.鉴别:通过试验,2.白度>75,3.含量/%:99.0-102.0,4.干燥失重/%:0.40,5.重金属(以Pb计)/(mg/kg)≤5,6.硫酸盐(以SO42计)/%≤0.05,7.氯化物(以Cl计)/%≤0.05,8.还原物(以D-臂葡萄糖计)/%≤0.50,9.铅/(mg/kg)≤1,10.pH(10%水溶液)≤6.2-7.8,11.砷盐(以As计)/(mg/kg)≤1,12.色度/HAZEN≤-,13.水不溶物≤- |
吨 |
125 |
执行标准: QB/T 4484-2013 |
| 备注: 1. 采购人应按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预成交供应商的规则,结合评审报告及履约能力核查结果,在候选供应商中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可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2. 履约能力核查的方式为产品核验,即样品试验,试验结果若不满足采购人生产工艺及质量要求,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 3. 一旦材料样品得到甲方认可并且封存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材料作任何变更。正式供货时的材料应与材料样品保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材料样品不一致,属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所进材料对应货款 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 合同执行固定单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含税结算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加工、运输、装卸、首次外委送检、利润、管理费及其他税费等费用。 5. 质保期:6个月 6. 按月支付:按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满足支付条件材料款总额的95%进行支付,余款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 |
||||||
1.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3 供货地点: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1.4质量标准:
白糖:
(1)品级要求:一级品(含一级品及以上)
(2)理化要求:1.蔗糖分/(g/100g)≥99.6,2.还原糖分/(g/100g)≤0.1,3.电导灰分/(g/100g)≤0.1,4.干燥失重/(g/100g)≤0.07,5.色值/IU≤150,6.混浊度/MAU≤160,7.不溶于水杂质/(mg/kg)≤40。
(3)执行标准:GB/T 317-2018
葡萄糖酸钠:
(1)品级要求:一级品(含一级品及以上)
(2)理化要求:1.鉴别:通过试验,2.白度>75,3.含量/%:99.0-102.0,4.干燥失重/%:0.40,5.重金属(以Pb计)/(mg/kg)≤5,6.硫酸盐(以SO42计)/%≤0.05,7.氯化物(以Cl计)/%≤0.05,8.还原物(以D-臂葡萄糖计)/%≤0.50,9.铅/(mg/kg)≤1,10.pH(10%水溶液)≤6.2-7.8,11.砷盐(以As计)/(mg/kg)≤1,12.色度/HAZEN≤-,13.水不溶物≤-
(3)执行标准:QB/T 4484-2013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2.3.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3.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集团****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集团****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如成交,****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2.4.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集团****公司后续**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2.4.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2.4.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2.4.4 对于有上述3.4.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3.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4.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和****(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道908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81****0722
采购代理:****
地 址:**省**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7-****8316 158****0895
2026年2月3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 厂家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2024和2025年每年的CMA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注: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经销商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白糖、葡萄糖酸钠厂家针对本次采购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发出的生产厂家同时需满足本项目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 注: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 厂家 |
无需提供财务相关要求 |
| 经销商 |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10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
注:采用银行出具的单位****银行盖章)(2025年10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 厂家 |
无需提供相关业绩要求 |
| 经销商 |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白糖、葡糖糖酸钠相关业绩,或累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白糖、葡糖糖酸钠相关业绩 |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 厂家或经销商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集团****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集团****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申请人需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