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12月30日,****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企业提供的《****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补充说明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2024年12月30日,****根据《****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丽环建莲[2023]48号),组织召开了“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4年12月31日,企业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省**县温溪镇**东路456号,本项目无新增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800m2,总建筑面积800m2,锅炉用房建筑面积为200m2。本项目**一台10t/h天然气锅炉作为备用,代替原有一台20t/h燃生物质锅炉(备用),原有一台36t/h燃煤蒸汽锅炉保留(常用),其他生产设备均不改变,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供10万立方米蒸汽量。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为9人,单班制生产,每天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天,不提供食宿。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4年6月委托****编制了《****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6月19****环境局审批,并给予批复,文件号为丽环建青【2024】26号。项目于2024年10月投入试生产。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10万元,环保投31万元,占总投资6.1%。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文件,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 文件要求和现场调查可知,该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锅炉排水和树脂再生水,生产废水委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后与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一同纳管进****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 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设备,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管高空排放。
3、噪声4、固废
本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抹布手套和废机油,若后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排放口的pH值范围、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废气出口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和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浓度符合《**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燃气锅炉废气低氮要求限值。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南、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
本项目在试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抹布手套和废机油,若后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5、总量控制要求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中排放总量的要求。
五、验收意见
****备用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提供会议的资料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项目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0日
举报电话:0578-****198。
公示网站: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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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