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南八滩闸下游南港堤护坡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南八滩闸下游南港堤护坡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属于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按采购人内控审批要求,****政府网(http://www.****.cn/)上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请潜在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2月13日9点00分整(**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南八滩闸下游南港堤护坡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0.79万元。
最高限价:本工程项目采购人设定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人民币36.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需求:**县南八滩闸下游南港堤护坡水毁应急修复工程,本次采购工程项目为一个标段,工程位于**港镇境内的南八滩渠与海堤交汇处,主要施工内容:**县南八滩闸下游南港堤护坡四段损毁处修复施工,其中损毁段一、二、三修复施工内容为清理杂物,破碎原护坡,沉放于底埂处,坡面土方回填,整平坡面,铺设土工布及碎石,浇筑砼护坡并灌实邻近的坡下空隙,浇筑完成后覆盖塑料薄膜进行养护;损毁段四修复施工内容为清理杂物,破碎原护坡及原格埂,沉放于底埂,坡面土方回填,整平坡面,铺设土工布及碎石,浇筑格埂,浇筑砼护坡并灌实邻近的坡下空隙,浇筑完成后覆盖塑料薄膜进行养护,坡脚处底埂外侧设1m厚抛石护脚,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工期: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4磋商供应商拟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4.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标书代写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公司负责人。(均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标书代写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标书代写
在建工程:处于成交或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3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拟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当月前1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拟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退休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3.5业绩要求:磋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额达2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所提供材料须明确体现上述指标,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18时00分00秒(**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磋商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磋商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126.com;(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公司(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130****3999)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磋商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磋商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的电子邮箱发送,磋商供应商未及时收到磋商文件时,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未能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5时00分00秒整(**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港城路水务大厦****1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12日15时00分00秒整(**时间)
地点:**县港城路水务大厦****1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本工程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2.磋商供应商如在磋商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
2.2磋商供应商递交无竞争力响应文件的。
3.磋商供应商存在串通、以他人名义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资格,造成项目竞争性磋商失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电话:134****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0****3999
****
2026年2月3日